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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工论

讨伐学校“准骑证”是一种心理阴影

敢于怀疑,善于怀疑,当然是可取的;但过于敏感,习惯于简单问题复杂化,就是一种心理阴影。而一旦每个人的神经都处于过度敏感的阴暗状态之中,那么这个社会的上空就会布满互不信任的阴霾。

  ■阮向民

  据媒体报道,广东省连南县一所小学出台规定,要求学生必须通过考试取得“准骑证”,才能骑车上路。这一新规曝光后引发热议,各种评论铺天盖地,比较“高大上”的观点认为,这张“准骑证”至少犯有“三宗罪”:行为违法、权力越界、不得要领。

  也许,连南县这所小学怎么也想不到,出台了这么一项规定,竟会招来如此多的口水,甚至是义正辞严的声声讨伐。学校的出发点很单纯,但评论的思想面很复杂。

  一项校规,一旦放之于法律准绳之下来衡量,不由得让人心惊胆战。不得不承认的是,我国现行法律对骑自行车上路者的骑车技能等,并没有明确地提出要求。即使有要求,那么执行者也绝对不可能是学校。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任何法律的出台,其立法精神无非是维护社会秩序,“准骑证”这一学校的“土政策”虽然缺乏法律依据,却并非与立法精神悖行。如果说这项规定是能够得到学生、家长和老师认同的,何必非举着法律的“手电筒”打量它的合理性?

  比较可笑的是把“准骑证”校规定义为权力越界,也许是受到了“驾考腐败”的刺激,一说到考证,就联想到权力寻租下的利益交换。一所小学制定一项学生自行车技能的考核标准,就招来连珠炮式的厉声质问:谁给你的权力?权力的背后隐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这种审讯式的节奏,如同手握着一大把的证据,而其实,只不过是不着边际的联想。一张学生自行车“准骑证”是否存在利益操纵空间,大家心中应该会有答案。

  如果说指责“准骑证”缺乏法律依据和管理权限尚有些底气,那么,嘲笑“准骑证”不得要领,更让人觉得匪夷所思。评论者认为,学生骑车上路存在不安全隐患等问题的根本,在于道路交通中存在多重本质性的问题,而不在于学生骑行技能本身。这样的论述让人一头雾水,正是因为道路交通存在诸多问题,才更需要学生有足够的骑行能力来应对。让老师给学生的骑行能力把把关,有什么不好?

  在我看来,学校自订“准骑证”只是出于对学生负责的简单思维,也许做法有些武断,但出发点是善意的,甚至体现的是自找压力的一种责任担当,然而源于善意和责任的校规,为什么会引入这样一种复杂的舆论氛围之中,关键在于人的心态。敢于怀疑,善于怀疑,当然是可取的;但过于敏感,习惯于简单问题复杂化,就是一种心理阴影。而一旦每个人的神经都处于过度敏感的阴暗状态之中,那么这个社会的上空就会布满互不信任的阴霾。


浙江工人日报 工论 00002 讨伐学校“准骑证”是一种心理阴影 2015-04-17 2 2015年04月1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