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王力红:
强化工会法治能力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记者冯伟祥报道 近年来,新昌县总工会紧紧围绕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开放型、实力型”工会的目标,建立健全工会工作运行、经费管理使用、干部队伍建设等严格的制度体系,加强对有关工作的审计、监督和约束,努力实现工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取得了显著的实效。“面对新形势,我们要适应新常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人为本,强化工会法治能力,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昨天,新昌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王力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作为一个以山林、旱地为主的山区丘陵县,新昌工业优势明显,拥有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和浙江医药、新和成、三花控股、万丰奥特等7家上市公司,令人瞩目。全县有工会会员16万人,工会组织网络健全。
“今后,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赋予工会的劳动监督权利,积极参与劳动法律监督,促进各项劳动法律法规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增加劳动关系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保障职工充分享有合法权益,团结和凝聚广大职工建功立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王力红表示。他进一步介绍,具体将通过三个“强化”来实施。首先,要强化工会法治理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培养工会干部树立法治思维,遇到问题、解决问题,懂得找法、依法、用法,确保工会相关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其次,要强化工会法治能力。打铁还需自身硬,工会是职工娘家人,只有工会干部具备了运用法律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才能真正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最后,要强化工会法治信心。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企业和职工皆会增强守法意识,我们也更有理由更有力量运用法治的方式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合理利益,努力推动工会工作在法律框架内有效运转。”王力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