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人日报 数字报纸


00001版:一版要闻

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约定

  东阳肢残职工羊佛贵投诉:他在东阳市的浙江恒成硬质合金有限公司从事宿舍门卫工作已有4年,新签的劳动合同期限是2015年2月10日至2016年2月10日,劳动合同上约定也是宿舍门卫工作。最近,该公司想让羊佛贵去扫地搞卫生,羊佛贵觉得自己肢残不适合从事清洁工作,于是双方产生矛盾。该公司让羊佛贵自动走人。

  接到投诉后,记者和该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指出在工作中应该关爱残疾人,如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须取得职工本人同意,否则违法。但公司负责人态度强硬,还声称要投诉。为切实保障投诉人利益不受侵犯,记者联系了省残联维权部,由残联出面予以协调,本报将继续关注。

  老年人谨防保健品推销骗局

  杭州一退伍老军人来电咨询:在他们社区附近,有一个医疗团队经常组织老年人到酒店会议室宣传老年保健知识,告诉老年人补硒的重要性,开始都说是政府拨款项目,免费给老年人补硒,但到最后却又收费,问这是否正常?

  记者提醒这位大伯:应保持清醒头脑,现在社会上不乏针对老年人的骗局,别被轻易忽悠了,如分辨不出真假,可以打12315或110。

  房屋买卖不破租赁

  读者许小姐来电:她在杭州城西通过中介租赁了一套商业用房,租期是3年。该房原先是毛坯房,许小姐承租后,装修投入10多万元。谁知才经营了半年,房东竟然找上门来,说因卖房要收回房子,而且只同意按租赁合同约定赔一个月房租,一定要许小姐搬走。

  接到许小姐的电话后,记者咨询了本报维权律师团成员、省律协民商业务委员会委员、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孔建祥。

  孔律师认为:首先,房屋租赁双方应遵守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即使要出售,也不能终止在先的租赁合同,要保证继续租赁;其次,违约方应该承担违约责任,这里的一个月房租可能不能弥补许小姐找房、装修时间和相应的装修损失,许小姐可以要求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另外,租赁方还有优先购买权,除非通知了而许小姐放弃了这一权利。


浙江工人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约定 2015-04-24 2 2015年04月2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