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为何“爱好”偷拍官员?
检方指控其涉嫌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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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庭时的汪冬根出现在法院监控显示器中。 |
■曹晶晶 徐楚函
2013年中秋节,江西省万载县的汪冬根偷拍万载县县长陈虹节日收礼,18天后被抓,由此揭开了其多起偷拍领导干部事件。这个来自江西农村的包工头的偷拍行为在当地引发震动,甚至被当地公安部门认为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生态。
4月23日,汪冬根案由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汪冬根的三项罪名中,敲诈勒索罪因为与偷拍官员有关而备受关注。
无意中被拍留“把柄”
据检方指控,2012年7月份,汪冬根以其之前拍摄到的时任卫生局局长魏某的打牌视频相要挟,帮龙某报销不符合报销规定的医药费11187.8元。
庭审中,汪冬根偷拍魏某的细节得以展现。
根据汪冬根的说法,其偷拍卫生局原局长魏某并非有意为之。大约4年前,汪冬根因为自建房等问题与万载县康乐街道党委书记卢某结怨。他费尽心机,偷拍到卢某打牌的视频。碰巧的是,魏某与卢某的关系不错,当天刚好是魏某与卢某等人一起打麻将,魏某不知不觉被拍到了视频中。为了“整掉”卢某,汪冬根随后将卢某打牌的视频放上网络,视频中出现的其他三人则用技术屏蔽。此举影响了卢某的晋升,魏某也因此留下了“把柄”在汪冬根手中。
2012年上半年,汪冬根的同乡郭某和自己两个兄弟家厨房拆除重造,请龙某帮小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导致龙某受伤,因治疗花去了1万多元的医疗费用。由于郭某在村委会工作,知道由第三方责任造成的人身损害,治疗费是报销不了的,就主动找到汪冬根,请求汪冬根帮忙,看能不能报销医疗费用。汪冬根答应去找时任卫生局局长的魏某问问情况,并未索要报酬。
很怕汪冬根来找他
在魏某眼里,汪冬根是个不好惹的人,经常拍一些官员的视频,拿去威胁别人达到自己的目的。
魏某是如何知道汪冬根拍到了自己?公诉机关出示了一份魏某卫生局同事王某的证词,证实王某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了汪冬根,汪冬根很得意地告诉她,卢某打麻将的视频是他用针孔摄像头放到窗帘上录的。当听说王某在卫生局工作时,他就更得意地说你们卫生局的局长魏某也被我拍了。王某就把这个事情告诉了魏某。魏某为此惶惶不可终日,很惧怕汪冬根来找他,像整卢某一样地整他。
不过汪冬根在庭上不承认曾经和王某说过这些情况。
对于和汪冬根的相遇,魏某的证词里有一段很生动的回忆:“2012年的一天,我在单位,突然听到有一个人阴阳怪气地叫了我一声‘魏局长’。我回头一看,是一个头发花白50多岁的老头。他说:‘你不认识我?我就是军长啊。’我心想,这一天终于来了。”“军长”是汪冬根的绰号。
“这事能办就给办”
汪冬根随后向魏某说明来意,由于惧怕不同意给其报销医药费会导致他被拍的视频上网,魏某答应过问一下。
此后,魏某就打电话给了农医保局局长丁某,交待“这个事情能办就给办”。
魏某事后向调查机关坦承,如果不是因为汪冬根来找他,他是不会去插手下级的具体事务的。而且一般来找他的,都是不合规矩,报销不了的要求。
丁某接到魏某的指示后,就要求具体办事的张某“再去核实一下”。
张某接到丁局长的电话后,就再去龙某家调查,问了几个邻居,结果别人也不太知道情况,张某就没有再去进一步核实,直接批准了龙某的意外伤害医疗报销的事情。
辩方称不算敲诈勒索
庭审辩论的焦点就在于,汪冬根是否有敲诈勒索的故意。辩护方认为汪冬根只是帮朋友向魏问一下情况,没有向魏某提过视频的事情,也没有对魏某进行威胁、要挟、恐吓,因此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辩方律师称:“龙某的医疗费报销是因为魏某怕自己政治上受到影响,丁某对上级唯唯诺诺,张某自行揣测迎合领导的意图等原因所致。如果每一个环节的人都一身正气,按照规定办事,怎么可能出现违规报销的情况?”
但控方认为汪冬根早已经将拍摄了魏某视频的消息放出去了。后来再去找魏某帮忙,即使不明确以视频相要挟,也已经起到了“敲山震虎”的功效,属于“隐形”的、“无形”的要挟,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除了偷拍卫生局原局长之外,汪冬根还被指控诈骗罪和寻衅滋事罪。
辩方无罪辩护
由于汪冬根被关押在江西省上高县看守所,宜春市袁州区法院借用了上高县法院的法庭开庭。绰号为“军长”的汪冬根出庭,他身材瘦小,头发花白,但头脑反应很快,对自己不利的证词或者证据他都能第一时间提出异议。不过,当法官问其是否认罪时,他对自己那些游走在法律边缘的行为认识也不太清楚,只模糊地回答道:“我也不知道我犯了什么罪,法院如果判我有罪,那就有吧。”
公诉方指控汪冬根涉嫌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和寻衅滋事罪。由于辩方律师采取了无罪辩护,庭审非常激烈,仅仅三项指控罪名,庭审从上午9点半,一直持续到下午6点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