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德菲斯科技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经本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定:本公司投资总额从1500万美元减至800万美元,注册资本从750万美元减至400万美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杭州高德菲斯科技有限公司
经本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定:本公司投资总额从1500万美元减至800万美元,注册资本从750万美元减至400万美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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