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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温州鹿城法院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审判白皮书建议——

进行“红黄绿”三级监管预防恶意欠薪

  温州鹿城法院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审判白皮书建议——

  记者冯伟祥  通讯员鹿轩报道  “政府监管在预防、处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之中起到重要作用。针对特定地区案件突发的现状,可在现有的区划基础上以街道为单位进行‘红黄绿三级’划分。通过分级化监管,合理配置政府公共管理资源,为有效预防恶意欠薪、化解企业劳资纠纷提供有力支持。”近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发布2014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审判白皮书,从司法审判视角,指出当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主要成因与特点,并提出预防、改进建议。

  鹿城法院分析,去年,恶意欠薪现象增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呈现大幅度增长。2012年该院仅受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件,2013年全年无受理此类案件,2014年全年受理的9起案件全部集中于下半年爆发,体现案件爆发的密集性,应对形势较为严峻。

  2014年,该院共受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9件,占温州市基层法院2014年全年受理该类案件的40.9%;判决被告人12人,涉案企业10家,涉及被害人总数824人,涉案总金额达人民币3699645元;进入司法程序后,清偿金额3457865元,清偿率为93.4%。

  个案中,拖欠劳动报酬最少的为人民币35169元,最多的为人民币1286285元,相差36倍余。被害人人数最少的为4人,最多的为311人。

  异地籍被告人占多数为鹿城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最显著的特点。该院分析,这9起案件的12名被告人中,异地籍被告人有11人,温州本市籍的仅1人。总体上,归案后被告人方支付劳动报酬的态度积极,超过九成在判决前已支付了全部报酬;在这些全部支付报酬的被告人中有超过九成被适用缓刑。

  涉案企业规模以小微企业为主,所属行业多集中为制造业,其中以皮鞋企业为主。在涉案的10家企业中,未经工商登记的4家,个体户2家,有限公司4家。鹿城法院分析,小微企业成为涉类案件的主要企业类型。

  涉案的10家企业中,除了1家为餐饮业,其余9家皆为制造业,其中8家从事皮鞋生产,小微型乃至家庭作坊式的皮鞋制造企业占据涉案企业的八成。皮鞋制造业作为温州的重要工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的同时,良莠不齐的皮鞋制造厂也给恶意欠薪犯罪的爆发提供了土壤。

  由于涉案企业的厂房都属于租用性质,企业本身并没有购置厂房,支付劳动报酬的能力不强。

  鹿城法院分析,政府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部门的及时介入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处置而言尤其关键。在9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中,有1起最终由鹿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欠薪应急周转金账户垫付全部工资。有2起案件由鹿城区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担任被害人的附带民事代理人代表众多劳动者出庭应诉,积极履行了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职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院认为,宣传是预防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重要途径,应立足现有资源进行法制宣传。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要加大力度查处未经工商登记的违法企业。在涉案的10家企业中,未经工商登记的企业占有40%的比率,属于监管空白区域。未经登记企业的社会危害性较大,不仅不利于安全生产,更不利于相关部门的有效监管。未经工商登记的企业有着巨大的安全隐患,易爆发劳资纠纷,应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

  为有效预防恶意欠薪、化解企业劳资纠纷,该院还建议进行“红黄绿三级”分级化监管,即将工业区较多的、或曾爆发案件的区域列为红色重点监管区域,将可能爆发案件的区域列为黄色监督区域,案发风险较小的区域列为绿色管理区域。

  与此同时,该院还建议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建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的联系机制,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共同研究解决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力合作,加快办案速度,形成打击恶意欠薪犯罪的合力。


浙江工人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进行“红黄绿”三级监管预防恶意欠薪 2015-05-08 2 2015年05月0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