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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门卫调为清洁工,出纳调为扫厕所……

警惕用人单位利用不合理调岗辞退员工

  记者羊荣江报道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但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合同。这规定意味着,一方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意改变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是无效行为,变更后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擅自改变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种违约行为。

  然而,这样一条明确规定“需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条件,在现实的用工环境中,却屡屡被用人单位视而不见,甚至粗暴地直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以此试图逃避用人单位因违约该承担的支付就业补偿金等法律义务。

  肢残职工羊佛贵在东阳市的浙江恒成硬质合金有限公司从事宿舍门卫工作已有4年,新签的劳动合同期限是2015年2月10日至2016年2月10日,劳动合同上约定是宿舍门卫工作。最近,该公司想辞退羊佛贵,于是让只有一只手能干活的羊佛贵去扫地搞卫生。羊佛贵觉得自己肢残不适合从事清洁工作,于是双方产生矛盾。

  浙江恒成硬质合金有限公司于4月27日给羊佛贵强行下了一纸调岗通知书,限羊佛贵于4月30日到生产部报到,从事清洁工工作,否则将按该公司规定旷工3天后做辞退处理。

  记者接到投诉后,在和该公司负责人沟通无效的情况下,为切实保障投诉人利益不受侵犯,记者联系了东阳市总工会职工权益保障部。东阳市总工会职工权益保障部工作人员和该公司进行交涉,指出该公司如此做法欠妥。之后,羊佛贵得以继续在原岗位上班。

  相比羊佛贵的“化险为夷”,原在杭州西湖区转塘幼儿园(下称转塘幼儿园)任出纳的黄小姐的遭遇可谓悲催,她的痛苦、无奈就业经历就是用人单位无视《劳动合同法》的典型案例。

  2013年4月,黄小姐与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签约,其被派遣到转塘幼儿园任出纳工作5年。

  合同执行不到一年半,新的园领导上任。此后不久,黄小姐放在财务出纳室桌上做账用的711张票据记账联蹊跷失踪。

  当时,除黄小姐外,该幼儿园至少3人有财务出纳室钥匙。黄小姐发现票据遗失后第一时间报告园领导,并要求马上报案,但园领导却让黄小姐自查,没有报案,也没有调取学校监控进行排查。

  其实,记账联遗失还有一个很简单的补救办法:只要发票遗失单位写个情况说明,将原始票据存根联进行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当票据记账联做账,以此证明就能补救。

  然而,转塘幼儿园认定是黄小姐的“工作失误”,先是于去年10月24日给她下发《待岗通知》,接着于11月4日单方面下发《关于协商调整岗位的通知》:“目前幼儿园可提供给你的岗位是公共保洁、食堂帮工二职,如协商不成,将退回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从出纳到公共保洁(扫厕所)、食堂帮工(洗菜),没得商量,不经同意,就凭一纸调整岗位通知,黄小姐自然不能接受这样的岗位调整。

  同年12月10日、12月11日,转塘幼儿园和新世纪公司均以黄小姐“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其辞退。

  黄小姐不服,因而拿起法律的武器。日前,黄小姐诉转塘幼儿园和新世纪公司一案已开庭审理。


浙江工人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警惕用人单位利用不合理调岗辞退员工 2015-05-14 2 2015年05月1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