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我省高校进入“依章办学”时代
本报讯 记者吴晓静 通讯员程振伟报道 “教职工依法享有学术自由;有权依规依约申请及合理使用学校公共资源;公平获得工资报酬,享受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进修、培训等机会和条件……就职务聘任、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等。”在浙江农林大学的章程里,师生员工的权利义务被清晰明确地一条一条罗列出来。昨天,省教育厅召开浙江省高校章程建设新闻通气会,我省首批4所高校章程通过核准并将正式颁布。
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传媒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4所高校章程经过专家论证、网站公示、厅长办公会议审定,正式报教育部备案后,成为我省首批通过核准的高校章程。这是经过近两年的试点探索,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实施以来,我省核准的第一批高校章程,标志着我省高校进入“依章办学”时代。
建设高校章程,不仅有助于明晰内部治理结构、规范办学行为,也有助于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接受社会监督。接下来,我省还将研究建立高校章程的执行监督机制,促使高校真正依章程办学治校。
根据计划,到今年底前,我省所有的公办高校全面建成“一校一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