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直选,让工会姓工!
■张戈
长兴县总工会和洞头县总工会在基层开展的“双直选”工会主席工作,不仅拓宽了识人、选人、用人的渠道,也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企业民主管理终于动真格,不再“纸上谈兵”。
工会主席直选是基层工会选举的一种新形式,是积极推进工会民主化进程的一个新举措。与传统的工会委员会选举工会主席的方式相比,更具有民主性,更能体现会员意愿,是加强工会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新举措。基层工会主席由会员群众直接选举产生,把选择权、决定权还给会员群众,体现了会员群众的意志和真实愿望,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
目前,在非公企业工会建设中,普遍存在着组建难、维权难、开展工作难的问题,工会主席的人选是主要原因之一。用什么方法选、选什么样的基层工会主席,关系到基层工会作用的发挥。
一些民营企业的工会主席并非工人直选,而是由企业负责人任命,有些企业甚至任命老板的亲属或是企业管理人员担任工会主席,这就很容易导致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工会主席与企业老板穿同一条裤子、一个鼻孔出气,本该是工人利益代言人的工会主席,与不法老板沆瀣一气,站在了工人的对立面。
工会主席是职工的“代言人”,要真心实意维护职工权益,敢于为职工说话。工会直选就是要确保真正把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会员服务,群众基础好,威望高,作风硬,能力强的会员选拔到工会主席岗位上来。因此,基层工会和企业在开展工会主席直选时,应该从每一个程序,每一个细节,每一个关键环节认真进行把关,确保整个选举过程规范合法,公开公正。
工会直选,让民主管理不再成为一句口号,让工人的话语权和决定权落到实处,让职工在推选工会主席时能真正地“任性”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