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总工会积极为职工“特困证”争取医疗、住房和教育待遇
一本“证”解许多“忧”
记者王海霞报道 困难女职工程楚依去年为身患尿毒症的丈夫治病自负医疗费近1.4万元。凭着温州市总工会核发的《温州市困难职工家庭特困证》,近日,她顺利地向民政部门报销了9000多元。近年来,温州市总工会多措并举,努力把工会对职工的帮扶工作纳入党和政府主导的政策、制度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使职工享受政府提供的普惠政策。
医疗:病有所保
“多亏了工会,为我减轻了医疗费负担。”程楚依是温州市一家有色冶炼有限公司的职工,丈夫患尿毒症十余年。巨额的医疗费让这个贫困的家庭步履维艰。
“如果按照去年的标准,程楚依只能报销5000元。”温州市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林宇介绍,近年来,市总工会不断加大对患病困难职工家庭的帮扶力度。经过市总工会的积极争取,温州市在修订《温州市区医疗救助办法》时,将对持有市总工会核发的《温州市困难职工家庭特困证》家庭中的常住人员从2006年的三类救助对象提升到如今的二类,实行无起点救助,个人自负部分按80%救助,全年每人累计救助金封顶线最高8万元。
目前,温州市总工会正积极与民政部门沟通,推进各县级工会将困难职工家庭纳入政府医疗救助体系。
住房:居有所安
单身离异女职工陈小红,一直在外租房独自抚养女儿长大。去年她每月租房1200元~1500元。凭着《温州市困难职工家庭特困证》,一年来她获得了住房租赁补贴6400元。
得益于工会娘家人的努力,困难职工在住房等方面也享受优惠政策。依据2014年《鹿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持有《温州市困难职工家庭特困证》的家庭,每年可向辖区街道办事处(镇)申请廉租住房货币补贴保障,每月补贴金额=获保障人数×核定的人均保障面积×12元/平方米。
教育:学而无忧
去年,钟表店女职工金小禾的女儿考上了温州第二高级中学。由于丈夫视力一级残疾,无法工作,一家人生活颇为拮据。凭着《温州市困难职工家庭特困证》,不但2700多元学费有了着落,学校还免收代管费,并给予500元的困难补助。
除了工字号的“金秋助学”活动,温州市总工会还为困难职工家庭争取到了政府的助学政策。温州市教育局和温州市财政局曾联合发文规定,持有市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证家庭的学生可以申请一定面额的“教育券”抵交学校的相关费用,还可以享受免收住宿费、学费、代管费、营养餐补贴等资助。
除了困难帮扶,市总工会为了更好地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2013年,联合市综治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等八部门建立了“八位一体”联合维权工作机制,构建起党政重视、部门配合、工会运作、社会参与的社会化维权格局。通过定期不定期联合维权执法活动,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