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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互助”成为上虞职工“第二医保”

去年共向648名患病职工赔付保障金约125万元

  本报讯 通讯员王建江报道 “只交了60元参保费,没想到还可以报销这么多,这笔互助保障金还真是帮了我家一个大忙!”日前,在上虞经济开发区上班的章女士从区职工服务中心领到了2万元的医疗互助保障金后激动地说,“十几万元的医疗费,社保报销了大部分,现在又领到了互助保障金,家庭经济负担实实在在减轻了不少。”

  据了解,上虞区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是建立在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的补充医疗保险。“通过这一平台,可以让参与职工实现‘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

  据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参与职工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经统筹基金支付后,个人自负的部分医疗费按比例再次报销。2014年,全区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保单位达到295家,累计参保会员总数达3.8万余人,共为648名患病职工赔付互助保障金约125万元。截至2015年5月,已补助在职职工1355名,补助金额共计249万元。职工医疗互助作为职工的“第二医保”已然发挥功效,有效地减轻了部分患病职工的经济负担。

  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推进新一轮职工医疗保障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将采取“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一是把宣传工作做到位。通过大力宣传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的目的和意义,扩大医疗互助保障的知晓率,增强企业参保意识。二是把组织参保做到位。对互助保障的任务进行分解,要求各乡镇(街道)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有力的措施,积极扩大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普惠面。三是把管理服务做到位。积极优化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业务操作程序,规范参保人员的登记建档、互助金的收取和补助金申请的受理、审核、申办、发放等工作,切实做到“及时办理、按时发放”。


浙江工人日报 工会 00002 “医疗互助”成为上虞职工“第二医保” 2015-06-04 2 2015年06月0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