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男子讨债不成,竟“绑”了人社局工作人员
■通讯员彦明 记者冯伟祥
近日,海盐法院审结一起妨害公务案,被告人吴某等4人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至有期徒刑7个月不等。
吴某是江西人,在海盐承接工程,是个小包工头。早在2012年,吴某承包了海盐某工地的石材安装工程,2013年7月份工程顺利完工,但是对方公司迟迟没有结清工程款。无奈之下,吴某找到了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此事也算告一段落。
然而,直到2014年11月份,对方公司老板仍拖欠着1.8万元的尾款不肯支付。工程款已经作出了让步,比实际的少拿了不少,这事还要一拖再拖,吴某心里很不是滋味。为了讨个说法,吴某叫上了几个工友又找到人社局。
人社局的工作人员陈某某和沈某接待了他们。在了解情况后,陈某某告诉吴某,当初既然已经在调解协议上签字那就是表示同意协议上的内容,现在后悔当初协议的价钱太低已经为时已晚,对于剩余的尾款,人社局没有权限强制支付,吴某可以自己走司法途径。
陈某某这么一解释,吴某别的没听进去,只听到这事人社局管不了,便更加气急败坏。在吴某眼里,对方老板是本地人,肯定有天然优势,肯定是跟人社局打过招呼的。于是,吴某就带着工友开始跟陈某某吵。
一旁的工作人员沈某看到吴某等人气势汹汹、吵吵嚷嚷,严重影响了人社局的正常办公,便提醒他们遵守规定,派代表协商,先让其他的人出去。吴某一群人一听要让他们出去,气不打一处来,对着沈某叫嚣,然后包括吴某在内的4个人直接冲上前拉着沈某便往外拽,场面一下子就失控了。陈某某赶紧报了警。
而就在陈某某报警的工夫,沈某已被吴某等人连拖带拽地出了人社局大门。眼看着沈某就要被拖上车了,两名警察及时赶到现场,加入劝阻行列。可吴某等人还是照拖不误,将沈某拖上车后,吴某牢牢压制住沈某的反抗。民警赶紧请求增援。在多名警察的努力下,吴某等人被带到了派出所。
吴某等人的行为构成了妨害公务罪,最终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付出了相应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