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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在职时犯罪其工龄能算否

  萧山朱姓读者来电:他在1980年到1990年曾经在金华的一家国有企业上班,是正式职工。由于自己犯了罪,后来工龄就中断了。他问若办理退休手续,他在金华的工龄能一并算入退休工龄吗?

  记者联系了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该局的答复是:首先需确定,该职工在职时犯罪后,原单位做何处理。其次需确定职工在原金华企业1980年至1990年期间是否实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若原单位对该职工以“除名、开除”处理,且此期间尚未开始实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制度,则根据原浙江省劳动厅《关于企业部分职工连续工龄与缴费年限计算问题的通知》(浙劳险[1995]221号)文件规定,职工在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被除名的,其在个人缴费前的工作时间不能计算连续工龄,也不能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浙江工人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在职时犯罪其工龄能算否 2015-06-11 2 2015年06月1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