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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以学习促进工作以实效检验学习

省总工会举行机关干部学习会

与会人员认真听取《工会法》、《劳动法》等讲座。
记者周金友 摄

  本报讯 记者王海霞报道 6月9日至11日,省总工会机关干部学习会在杭州余杭召开。

  本次学习会把进一步学习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深学习《工会法》、《劳动法》等有关工会法律知识,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作为重点内容,安排了“四个全面”、“创新改变中国”和《工会法》、《劳动法》讲座,还组织全体与会同志进行工会法律知识考试。与会人员积极参加分组讨论、大会交流发言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探讨工会工作创新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学习会结束时,省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巡视员曹国旗作会议小结,就进一步搞好学习提出三个要求。

  一是要坚持以制度推进学习,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学习制度。学习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应该成为我们的一种生活方式。省总党组每年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目的就是为了激发大家的学习热情,创造更好的学习机会,让大家学到更多的东西。每个部门、每个单位都要根据中央、省委和省总的总体工作部署,自觉地、更多地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理论学习、法律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专业技术学习。要制定和完善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制度,以保证学习计划真正得到落实。

  二是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强调以加强学习来推进工会的各项工作。学习很重要,但不能为了学习而学习,学习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推进工作。我们一定要以工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导向,更好地选择和确定学习内容,通过认真的学习、互相的讨论、共同的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使学习做到有的放矢。

  三是要注重学习效果,进一步强化以实践的效果来检验学习的成果。我们看一个单位、看一个同志学得好不好,关键看这个部门、这个同志做了多少有效的工作,做出了多少成绩。当前我们正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教育,就要用“三严三实”的实际成效来检验学习教育的实际效果。我们正在开展《工会法》、《劳动法》两法学习宣传月活动,也要以工会工作法治化的实际成效来检验学习宣传月的实际效果。我们正在学习贯彻全总《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还是要用全省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的实际成效来检验我们学习贯彻的实际效果。

  省总副主席李锦平、董建伟、周小兵、张卫华,经审会主任张彤等领导,省总机关、驻会产业工会全体干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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