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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工报视野

一个“专家型”干部的陨落

  (上接第1版)

  “投身”商场,和老板“做生意”只赚不赔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整日听老板朋友们交流“生意经”,“耳濡目染”的朱福林跃跃欲试,也打起了投资理财挣点钱的算盘。老板朋友们对此百般迎合。

  刚开始,朱福林只是利用自己的市长身份搞些投资入股、民间借贷、炒房卖房等经营性活动,借贷利率和购房优惠也在市场正常优惠范围内,但时间一长,他的“胃口”就被吊起来了。

  眼见这么久都“平安无事”,朱福林自以为找到了一个发财捷径,开始贪婪地捞取好处。但不同于一般贪官的是,他贪腐起来相当讲究“技术含量”。

  朱福林通常不赤裸裸地收受钱物,一般都要通过“借用车辆”、“订房炒房”、“低价买房、高价卖房”、“转让预期投资收益”等貌似合法的方式受贿,千方百计规避“风险”。有时老板们送他现金,他也会处心积虑地以“交易”为幌子进行巧妙包装,以掩盖其违法犯罪的实质。

  2009年底,房地产老板徐某某希望朱福林帮其解决有关房产项目的拆迁问题,故意提出向他借款200万元,两年内“一比一”返还(即两年后返还400万元)。

  一直“小打小闹”搞理财的朱福林早就对合法挣钱不耐烦了,他一门心思想发笔大财,于是和徐某某一拍即合,答应了徐某某的请求。

  朱福林心里清楚,“借”钱给徐某某是一本万利的事情,可怎么“借”得好好斟酌斟酌,万一“暴露”了,可不是闹着玩的。思来想去,他想到了规避“风险”的好办法,以姐夫等人的名义,将200万元“借给”了徐某某。

  并不缺钱的徐某某拿到200万元后心知肚明,他一直“心急火燎”地想还钱给朱市长,苦苦等了9个月后,终于逮到机会。2010年8月,徐某某连本带息将400万元“还给”了朱福林。朱福林见投资“果然”收到了回报,欣然笑纳。2012年8月,获悉可能被调查,朱福林又急急忙忙地将100万元退还给徐某某,以“弃车保帅”。

  朱福林和老板朋友们“做生意”,有一个最显著的特点,那就是“只赚不赔”。其“天赋”之高,令人咋舌。

  2011年,朱福林以妻子的名义向房地产老板叶某某购买了一套400多平方米的房屋,市场价1100多万元,叶某某以“优惠价”80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朱福林。仅此一笔,朱福林就“节省”300多万元。

  可他并不满足。为了规避市场风险,获得好处,朱福林在购房时还与该公司签订了“双保险合同”:约定房价下跌时就将购房款变为借款,收取利息,而且还嫌叶某某给的20%的年息太低,要求年息24%。2012年,朱福林夫妇见房价已经跌至600万元左右,于是要求叶某某“按照合同”将购房款转为借款,并向其收取24%年息,共计190多万元。这样,所谓的市场风险在“经营之神”朱市长面前不过是一个笑话。朱福林做生意的“厉害”可见一斑。

  为官发财应当两道,一个人可以选择当官,也可以选择发财,但绝不能选择通过当官发财。朱福林利用手中权力“经商”无往不利,自以为精明,其实不过是自欺欺人。他所谓的“生意”离开权力寸步难行,所谓的“经商天赋”不过是老板们对他手中权力的谄媚。君子之交淡如水,朱福林反其道而行之,他和老板们以利相交、以势相交、以权相交,结果朋友圈变成了利益圈,最后成了你出权、我出钱的腐败圈。他执迷不悟,最终被老板“朋友”们“用轿子”抬着送上了法庭。

  退休恐惧症,用贪腐为自己找“后路”

  朱福林从政后期之所以如此大肆贪腐,与他对自己的前途产生迷惘不无关系。

  “人生过了五十岁,是一个重要的转折期,对自己的未来已看得很清楚。内心感觉已到政治生涯的晚期,从政近二十年疲劳感突然产生,觉得未来很无奈。”朱福林忏悔说,五十岁以后,他一方面想努力工作,得到组织上的关注和重用;另一方面又感到政治生涯江河日下,感到恐慌和失落,准备为自己找后路、找退路。

  特别是他看到一些领导干部难以适应退休生活,一天到晚发牢骚,更感觉既同情,又可怜。觉得干什么都比领导干部退休以后好,因此开始更多地考虑自己该怎么办。

  可悲的是,他思来想去,想到的最终办法是以权谋私,弄权谋利,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在这种心理状态支配下,朱福林全然不顾领导干部的身份,把党纪国法抛之脑后,与老板们沆瀣一气,一心一意想要发财。

  2010年,朱福林利用职务便利,在安置某建材市场过程中,为建材老板李某某谋取利益。2012年,李某某为感谢朱福林的帮助,提出将马上可以获得收益的项目股份以原价转让给朱福林,再由朱福林转让后获利。

  朱福林对此欣然同意,他以侄儿名义向其他老板借了2000多万元购买了股份,转手获利300多万元。

  不仅如此,他还利用职权广施好处,为退休后到商海打拼积蓄人脉。他非法为浙江某公司谋取利益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2008年3月,金华某建设指挥部以《投资协议书》的形式与该公司违规约定出让土地181亩,收取押金6000万元,并承诺通过市场运作、公开挂牌方式供地。而早在2004年,国土资源部就颁布了第71号令,规定2004年8月31日以后所有经营性用地出让全部实行招拍挂制度。

  朱福林明知该建设指挥部的做法不对,可是多次收受该公司老板徐某某的各种“好处”80多万元后,“仗义”援手。在他的“帮助”下,这家公司获得了经营性用地出让指标,并拟定了捆绑出让的方案,有效排斥了市场竞争,确保独家参与竞买。

  朱福林还应该公司要求,以解决所谓历史遗留问题为由,违规降低了事先确定的土地保留价,致使该公司以较低的价格获得了土地,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保初节易,保晚节难”。一个人一时一事谨慎并不难,难的是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朱福林心无信仰,对失去权力感到恐惧,一心想利用权力为自己找后路,终致晚节不保,酿下苦酒自己尝。“田看收成,人重晚晴”。一个守不住晚节的官员,最终的结局必定悲惨。其中道理,值得每位领导干部深思。

  放纵身边人,害人又害己

  朱福林作案手段十分隐蔽。他一般不敢直接收受钱物,收受的好处大多由其妻子、侄子、侄女等亲属出面操作,自己躲在幕后。朱福林深陷犯罪的泥潭与其“家门失守”有一定的关系。

  朱福林“爱好”投资房产。他从购买小商铺、集资房开始,慢慢涉足商品房、高档别墅,从金华本地买房开始,慢慢发展到杭州、上海、海南等地。

  为了规避组织对其财产的调查和掌握,朱福林将部分涉案房产登记在其亲戚名下,而且其大部分购房、炒房和重大投资行为没有如实向组织申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对朱福林来说是形同虚设。

  从2009年开始,随着掌握的资金越来越庞大,朱福林夫妇为规避反洗钱中心对其重大资金进出情况的监控,共借用亲戚朋友10多个“账户”用于资金转账,可谓用心良苦。

  朱福林妻子在金融机构工作过,投资理财意识很强,家里重大经济活动基本上由其具体操作,在家中扮演“财政部长”的角色。

  朱福林刚开始担任权力部门领导时,知道自己是房地产商和企业老板的攻关对象,还能严格要求自己,请客吃饭及各种礼物都能拒绝,对妻子也一再严格要求,让其严把家门。

  后来,随着时间推移,房地产商送钱花样百出,朱福林周围拍马屁的人也越来越多,自我感觉越来越好,早就将开始的谨慎抛到脑后。其妻子也慢慢淡忘了最初的承诺,不仅没有尽到贤内助的职责,反而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权力可以成就一个人,也足以毁掉一家人。朱福林自己贪腐,还把家人“拉下水”,夫妻上阵,亲属共贪,结果是害人害己,给家庭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伤害。他的悲剧警示我们,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不仅自己要清正廉明,也要对亲属严加管教。领导干部应当谨记,清廉是从政最好的“护身符”,也是对家人的最好馈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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