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记者羊荣江
“致哀”和“志哀”有何区别
绍兴读者王先生来电:媒体在报道悼念活动的消息中,有时用“志哀”,有的用“致哀”。能否解释一下“志哀”跟“致哀”的用法有什么不同?
《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志哀:用某种方式哀悼,如,向下半旗志哀;致哀:对死者表示哀悼,如,向死者烈士致哀。
“志哀”跟“致哀”的意思大体相同,都有“表达哀悼”的意思,因此有时人们将这两个词混用。但是,从准确使用词语的角度来说,如果是表述“表达哀悼”的意思,最好选用“志哀”;如果是向某一具体对象表示哀悼,最好选用“致哀”。例如:(1)参加会议的人都脱帽志哀。(2)参加会议的人都脱帽向这次飞机失事的遇难者致哀。
职工要注意留好用工凭证
重庆在杭务工者小陈来电:她在余杭良渚的小洋坝庙长桥路睿佳服装厂做工37天(4月份30天、5月份7天),本来是每月15日发工资的,但拖欠了一个多月老板就是不给。此事在良渚劳动监察中队也未得到解决,望本报能给予帮助。
记者联系了良渚劳动监察中队了解详情,据监察人员反馈,主要是因老板与小陈认定的天数出入较大,双方又都拿不出过硬的证据,于是进行调解,小陈在举证不力的情况下,不能接受工资几乎打对折的结果。记者随后又联系了小陈,认为这事一定要按37天来算有困难,即使通过司法途径也是未知数,建议小陈要“吃一堑长一智”,要多留个心眼,注意收集好用工凭证。小陈勉强接受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