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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规范汛期在建工地排水

禁止工地内雨水冲往城市道路

  本报讯 记者吴晓静 通讯员夏静、谢德林报道 目前,杭州市已进入主汛期,在建工地如何排水对城市能否安全度汛至关重要。日前,杭州市城管委面向社会公告工地排水规范要求,希望在杭州的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切实遵照执行。

  根据排水总体要求,雨污需分流,禁止雨污水混接和乱排现象,排放水质必须标准。向城市管网排水的,必须经过管理部门许可后方可排水。

  污水排放方面,临时工棚的厕所、浴室、食堂及其他需排放污水的设施和构筑物,必须设置污水收集和输送设施,严禁污水散排。污水经收集后,生活污水需经化粪池、食堂等含油废水需经隔油池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此外,工地内需设置雨水收集和输送设施,禁止工地内雨水冲往城市道路。工地内的泥浆水、井点降水经收集后,需经过沉淀池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有渣土运输的工地,必须在进出工地的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冲洗废水收集至沉淀池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如因工程建设需要,改迁排水设施的,需经过水力计算,制订合理的改迁方案,经审查同意并办理迁改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在新的排水管道建设以前,不得废除现有排水管道;在新老污水管道割接时,原则上均需设置临时排水设施,确保排水畅通。施工开挖以前需详细摸清工地内部地下管线情况,避免施工破坏排水管道,并做好现有排水管道的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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