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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民声

要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微观点:上得“厅堂”,就是工会干部要用心用力干事,让人信服。下得“厨房”,就是要深入基层,想辙出招,不能拿“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来推诿。

  ■董柏云

  近日,笔者走访一家规模民营企业,在与该企业工会主席交谈时,他说,“要想在这岗位上干出点成绩,就必须做到两点: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笔者诧异,何谓“厅堂”“厨房”?

  上得“厅堂”,就是工会干部要用心用力干事,勤于观察思考,在大庭广众面前从容自若,让人信服。下得“厨房”,就是要深入基层,想辙出招,解决问题,不能拿“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来推诿。

  现实中,工会主席时有机会上得“厅堂”,如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等。这些场合,尽管是“个人出席”,其实是代表职工行使权利。在自身形象上,应该是底气十足,不卑不亢的。

  在企业中,工会主席既是“法人”,又是“配角”。就“法人”而言,工会主席是群众组织的代言人。所谓“配角”,则指工会的性质决定了工会主席在企业扮演参谋的“配角”角色。工会主席不能像企业法人那样行使决策权,但在工作上应讲究方法,善于配合且要勇于承担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法人对工会工作的支持。

  下得“厨房”是工会干部“本色”所在。具体地说,工会主席应该了解职工诉求,经常向职工嘘寒问暖,在他们思想有疙瘩时,能与他们促膝谈心;在对改革措施不理解时,能为他们释疑解惑;在发生矛盾纠纷时,能为他们出面调解;在发生暂时困难时能为他们排忧解难。

  工会干部要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唯有动真情、用真力、付真心,才能真正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


浙江工人日报 民声 00002 要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2015-06-27 2 2015年06月27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