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4年就职7家单位打了10多场讼争》追踪报道
一位工会主席眼中的“吴双方现象”
本报讯 记者羊荣江报道 自本报刊登了《究竟是折腾还是维权?》的报道后,近日来持续有读者发来短信或来电、来信发表自己的看法。昨天,上市公司、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潘建华给记者来电谈了看法。
潘建华在宏达公司是分管劳动人事工作的,对此报道非常关注。潘建华认为,像吴双方这种“履历造假”在我们社会上不能让其有市场。
潘建华说,如果员工去企业上班,不是为了干好本职工作,而是为了其他目的专门对企业“找茬”,这种不存心好好工作的员工,不仅不能给企业创造价值,还给企业带来不应有的干扰。如果录用前工作做细一点,情况摸清一点,知道其另有所图,肯定没有一家用人单位会录用的。
潘建华认为,现在企业都有完善的征信系统,银行也有个人征信系统,是不是从业人员也应纳入?比如劳动者的离职证明,是否也能写明为什么离职。能否也建立一个“荐人制度”,如被推荐的人有问题,“荐人”还有责任。吴双方的“司法实践”不是为单位服务,而是用来为自己去对付企业,真是费解。
从这些事件或案例的教训中,潘建华认为,用人单位应竭力避免类似的情况发生。针对“吴双方现象”,潘建华已要求公司人事部门做好应对防范机制,必须做好前置的筛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