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了“状元”家长坐地起价的底气
光是色厉内荏地恫吓,不让高校付出任何恶性抢夺生源的违规成本,别说北大清华难以就此罢手,其他高校更难免争相效仿
■段思平
据北大招生组老师透露,清华北大之间对高分考生的拼抢,引发了考生、家长一些“不正常”的做法。一名考生家长得到北大承诺,可得2.5万元奖学金。然后以此向清华要价,得到4万元的许诺。又转头跟北大说“清华承诺我们4万了,你们看着办”。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把孩子“卖出”一个满意的价格(7月1日《华西都市报》)。
我们当然可以谴责某些高分学生家长,把高考招生当作一桩买卖,以高分作为索要高额奖学金的筹码。更可以担忧,有如此精于算计的爹妈,“状元郎”还能保留住那份年轻人特有的纯真理想吗?但这些质疑与追问,在以“北大清华互掐”为代表的疯狂招生乱象面前,都显得那么无力与苍白。
“状元”家长待价而沽的毛病,难道不是那些急功近利的高校惯出来的吗?没有名校非高分考生不收的虚荣,哪有“状元”家长凭恃高分坐地起价的傲慢?高校在生源大战中频频祭出糖衣炮弹,拿诱人优惠和高额奖学金提升知名度、增加吸引力;一些地方政府也热衷于把“状元”当政绩,给“状元”发红包。在全社会的“状元”崇拜热潮中,其家长伸手要价之举也就再自然不过。
其实,如果一切都按照规矩办,哪里会生出这许多是非?要知道,两天前教育部新闻办微博已明确回应清华北大争抢优秀生源一事,重申了高校招生工作中应遵守的纪律,即“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学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回应的确态度鲜明,但考虑到北大清华早已多次踩踏“红线”,教育部门的介入恐怕不能止于“重申”吧?光是色厉内荏地恫吓,不让高校付出任何恶性抢夺生源的违规成本,别说北大清华难以就此罢手,其他高校更难免争相效仿。
其实教育部门不是没有处理教育乱象的成功经验。此前高校自主招生黑幕重重、民怨极大,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落马后,人大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资格被暂停一年。这样的处罚无疑具有极强的震慑力。如果教育部门也能对在招生中违规的高校,处以类似“禁止向外派驻招生工作组一年”的处罚,或者明令要求招生管理部门不得向高校透露考生信息,招生乱象也就不会愈演愈烈、登峰造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