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为官不为”折射从严治吏信号
微观点:一旦官员不能再肆无忌惮地贪腐,又不能“为官不为”,“官员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目标可达矣。
■涂启智
7月1日,湖南省纪委通过官方网站三湘风纪网发布消息,对衡阳市耒阳市南京完小新建教学楼投入使用3年即成危房等7起“为官不为”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经耒阳市委和耒阳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南京镇分管教科文卫工作的党委委员罗金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职。
无独有偶,《东方今报》也于当天报道河南省杞县纪委制定并出台《杞县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实施办法》新闻。由此可见,治理与问责“为官不为”日益成为各地共识。向“为官不为”现象“开刀问斩”,折射国家从严治吏的鲜明信号。放在以前,当贪污受贿等严重腐败现象都未得到根本整治,“不作为”势必难以引人注意,因此多半不会被追究。
“为官不为”确实是一种腐败,官员掌握权力必然享受相应待遇,权责理当对等,享受权力给予待遇就必须担负权力赋予的责任。无论是消极作为、不敢作为、不能或不会作为,甚至是乱作为,终归都属于失职失责表现。“为官不为”在本质上与农民不思种田、工人不去生产、售货员不卖商品给顾客、医生不愿为患者看病、教师不想给学生上课一样,都是失职行为。假如各行各业人们都不作为或“尸位素餐”,这个社会将会成什么样子、还能进步吗?
李克强总理在多个场合阐述“为官不为亦腐败”观点。在今年2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他再次表态“身在岗位不作为、拿着俸禄不干事,庸政懒政怠政,也是一种腐败!”并在讲话中强调,对“为官不为的典型要公开曝光”。
从高压反腐到问责“为官不为”可谓水到渠成。高压反腐下,“打虎拍蝇”与“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反贪治腐举措标本兼治同步推进,手握权力者“手难伸”、“伸手必被捉”正在逐渐成为可能,涉及经济金钱利益的腐败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之后,满足于当“太平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为官不为”问题理所当然要摆上治理日程。从高压反腐到问责“为官不为”,清晰凸显中央从严治党及从严治吏的思路与实践。当官员不再与腐败抑或不作为结缘,权力才能彰显出服务公众的道德伦理。权力消除腐败并且积极作为,对世道人心亦是有益的荡涤和整饬,它促使人们在选择进入公务员队伍或者从政之际,需要慎重考虑是真的出于热爱还是基于其他考虑,而不会像从前那样所有人择业首选不由分说一律奔向公考“独木桥”。一旦官员不能再肆无忌惮地贪腐,又不能“为官不为”,“官员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目标何愁不能抵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