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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工人

劳模评选“8章合1”也是简政放权

  ■张玉胜

  据媒体报道,针对媒体反映的劳模评选盖章多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将简化劳模评选相关程序,将8个章减少为1个章;强化公示环节的社会监督作用,实行“两审三公示”。

  人们也许还记得今年“五一”前,荣获全国劳模的海南省歌舞团董事长彭煜翔向记者讲述的“跑章”经历:一张上报全国总工会的征求意见表,需要加盖包括税务、工商、环保、计生等在内的8个部门大印,加之相关处室的把关,完成报表共需大大小小20枚公章。当彭煜翔跑完这场来回折腾一周的“接力赛”时,距离报表上交期限仅差一个小时。

  彭煜翔“跑章”累哭的故事,是全国劳模评选繁琐程序的一个缩影,也佐证了“人在证途”的尴尬,这引发中央高层及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思考。将劳模评选由8个章减为1个章的程序简化,回应了民众诉求,堪称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落实转变职能、优化服务的具体行动,其意义不言而喻。

  作为享有崇高声誉、备受社会尊重的闪光群体,劳动模范常常被国人誉为民族精英、国家脊梁、社会中坚和人民楷模。从这个意义上说,重视劳模评选,加强社会监督,确保评选质量,自当无可厚非。

  不过,强化对劳模评选的监督,未必一定要设置繁琐冗杂的规定程序,尤其在当下信息资源高度融合与共享的大数据年代,更不意味着非要当事人舟车劳顿地奔波盖章。尽管这套出自十年前的劳模评选程序,着实不乏加强事前监管,防止“带病”推荐的制度善意,但迟滞的工作效率也带来了诸多不便。无论是就简政放权的改革层面,还是从便民增效的减负角度,劳模评选的程序简化都顺应了时代需求。

  程序简化不等于放松监督。如何求得增效和提质的兼顾与双赢?此次由中央有关部门提出的五方面改进措施,或可成就利弊权衡的“最大公约数”。

  简化劳模评选程序是简政放权的题中之义,人们期待由此推及的对各类全国性评比表彰事项的望闻问切与删繁就简,能够释放出更多改革红利。


浙江工人日报 工人 00002 劳模评选“8章合1”也是简政放权 2015-07-22 2 2015年07月2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