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任命” 不正常在哪?
■阮向民
据媒体报道,7月20日,呼格吉勒图父母发微博称,呼格案一审审判员胡尔查、宫静于6月26日被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该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因胡尔查、宫静曾在一审中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有网友质疑该任命系“带病提拔”。呼市中院相关科室负责人回应称,此次任命系正常任命,非提拔升职,对呼格案的追责正在进行中,“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并非意味着不追责”。一时间让人无所适从。
我们有必要先来看看审判委员会委员究竟是个什么职务。审判委员会是法院的最高审判组织,其任务是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可见,审判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在法院中举足轻重。院方回应“正常任命,非提拔升职”,指的是行政级别维持不变,没有晋升,但从庭长到委员,这两名呼格案一审法官受到重用,担当了更加重要的职务,这一点,应该不会再存在歧义。所以“正常任命”难言正常。
其实,抛开是否提拔不说,就算继续待在庭长位置,哪怕降格做一名普通法官,在公众眼里,也是不正常的,也是难以理解的。推进法治社会,关键在于司法公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绝不允许葫芦僧般草芥人命的糊涂法官依然高高坐在公堂之上。
更令人困惑和不解的是,呼格案平反昭雪已经7个多月了,追责到底的呼声在舆论场一直不绝,这符合民众对司法公正的一贯期望,然而至今我们甚至不知道如此严重错判的原因到底何在?是审判员业务水平低劣,还是玩忽职守,或者是迫于某种压力?也不知道追责会按怎样的路径展开,迟迟不出结果的原因何在,阻力何在?
民众质疑呼格案法官“带病提拔”,其实只是个表象,或者说它唤起的是人们心中更大的隐忧。正如媒体所言,看似“跟追责没有关系”的“正常任命”,也许并非一步闲棋,它更像一个探测风向的气球。太多的追责版本,最终都是通过时间换空间被淡化了,尘封了,甚至是遗忘了。呼格案,会是下一个版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