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设1000万工会会员大病救助基金
本报讯 通讯员朱健 见习记者何悦报道 为切实减轻工会会员的医疗费负担,发挥工会组织在推进社会民生保障中的积极作用, 近日,由湖州市总工会和湖州市慈善总会共同发起的工会会员大病救助基金签约启动仪式在该市总工会举行。双方各出资500万元,成立总额1000万元的专项基金。
此工会会员大病救助基金是由湖州市总工会和湖州市慈善总会共同发起的专项慈善帮困基金,主要用于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对自付医药费较大造成生活困难的工会会员进行救助。符合条件的救助人员可于当年12月底前向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填写《湖州市区工会会员大病救助申请表》说明情况,并提供医保结算单、出院小结原件、社保卡复印件等材料。
申请该项大病救助基金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即申请人必须是湖州市市区(含吴兴区、南浔区)范围内已建工会并正常缴纳工会经费的单位的工会会员;且家庭经济困难,人均收入在低保线2倍以下,或家庭人均收入虽超过低保线2倍,但由于持续治疗医疗费用支出较大,造成生活实际困难的;申请人须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个年度内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后,其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自付部分(不含自理、自费项目)超过1万元的,或持低保证、低收入职工优惠证、残疾证(一、二级重度残疾),医疗费自付部分(不含自理、自费项目)超过5000元的。
在一个年度内,对已参加工会组织的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的申请人,救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其他申请人救助额度一般不超过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