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环境执法 监管最严省份
我省曝光6起典型环境违法案
本报讯 记者吴晓静报道 昨天下午,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5年上半年浙江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五水共治”和环境保护执法行动情况。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全省围绕“五水共治”以及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部署开展了一系列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共完成环境行政处罚案件4154件,罚款1.92亿元。
在这些案件里,适用新环保法赋予的新手段中,查封扣押587件、限产停产82件、按日计罚15件。移送公安案件455件,行政拘留223人,刑事拘留359人。我省的行政处罚案件、移送公安案件数、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人数以及新环保法配套制度案件数据均位居全国前列。
此外,上半年,全省各地排查排污单位12.08万家。
7月中旬以来,省治水办联合省环保厅等部门开展“五水共治”和环境保护“督查+执法”行动,致力打造环境监管最严省份。省、市、县三级联动,6个暗访组共出动环保执法人员350余人次,检查相关点位256个,包括47个工业园区,162个工业企业及“低、小、散”集聚区点位,37个农业畜禽养殖点位,39个污水处理厂,5个垃圾填埋场和13个河道点位。截至7月31日,行动期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已经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79件。
发布会现场,省环保厅还曝光了这一阶段暗访查处的6个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案件1
宁波欧迅化学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稀释排放问题
宁波欧迅化学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位于宁波石化经济开发区北海路,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的生产。2015年7月15日,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为了达到华清环保(该区域的集中污水处理厂)的纳管要求,将消防水打入澄清池,对外排废水进行稀释。经检测,水样中氨氮浓度为39.2mg/L,超过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制》中35mg/L的限值。此外,企业还存在其他环境问题。
镇海区环保局已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拟处罚款7.5万元,并启动了按日计罚程序。
案件2
乐清市雁荡田东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外排问题
乐清市雁荡田东垃圾填埋场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渗滤液收集系统不完善。7月23日检查当天每小时约30吨混有山水的棕色垃圾渗滤液(COD等污染物严重超标)流入小溪,渗漏入海,入海口形成明显的黑白分界线,存在严重的环境污染隐患。
案件3
浙江华圣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污染河道问题
浙江华圣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位于湖州市吴兴区,检查时企业外围河道发黑发臭且漂浮少许死鱼,经当地环保部门证实,河道原本较清澈,7月15日开始突然发黑发臭,经进一步核查,黑臭河是由于该企业在厂区外堆放药物提取物残渣,且未做任何防渗防漏措施,药渣渗滤液经雨水冲刷流入河道,导致河道一夜之间变成黑臭河。
案件4
嵊州城北区块环境污染问题
主要问题有以下三点:一是部分污水管网存在功能性和结构性问题。二是部分河道还有不规范的排放口。三是部分企业涉嫌违法排污。经查,嵊州市汇源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厂区雨污分流系统不完善,雨水排放口有水排出,表观呈浅红色,经采样监测,COD浓度达80mg/L,企业标排口的水样监测结果为苯胺超标。嵊州市东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涂装生产线脱脂剂喷淋装置故障,导致碱性脱脂剂洒落地面未及时收集,排入车间外雨水井后外排,经采样监测,pH值为10.12。对上述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当地环保部门已立案查处。
案件5
常山常信时庆化工有限公司违法排污问题
该企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高浓度废水不经法定排放口排放至外环境,经环境监测部门监测多项污染物指标严重,且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涉嫌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二是自来水直接接入污水站污水总排管,对处理后污水进行稀释,干扰监测数据。
目前,已要求企业停产,当地环保部门立案调查,待监测数据明确后,依法移送公安部门。
案件6
温岭市大溪污水处理厂环境问题
该厂以处理城镇生活污水为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线监控数据显示氨氮处于长期超标排放状态;二是企业设计处理能力为8000吨/天,目前实际进水量约为4000吨/天,处于吃不饱状态;三是企业环境管理能力差,无运行台账,且现场环境脏乱,曝气池泡沫溢出至周边路面和绿化带;四是城镇截污管网曾有多处破损,造成大量雨水进入污水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