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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有一种麻烦叫证明“我证是我丢”

  ■阮向民

  老人丢失了老年证,前往民政局补办时,被要求前往派出所开具丢失证明。湖南娄底冷水江市同兴派出所开具了证明并盖了章,还在该证明下附文批评民政局工作人员“纯粹是增加老百姓补办证件的麻烦”(8月6日《新京报》)。

  自从证明“我妈是我妈”被调侃为一种机关官僚常态之后,这一系列不断扩充。如今,又多了一支奇葩——证明“我证是我丢”。

  尽管事后民政部门称是老人听错了,开具老年证丢失证明不用麻烦警察叔叔,而是需要跑一趟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并且再次指出,跑这一趟是“按规定”。也许他们觉得,跑一趟居委会比之于找派出所盖章,路会近些,也更省事些吧。但他们可能没意识到,人们真正的质疑并不在于找派出所或者居委会,而是跑这一趟有必要吗?

  这条新闻,至少有三点是可以基本确定的。首先,如果没有丢失老年证,这么热的天,老人不可能自找麻烦跑民政局要求补办证件。第二,老年证对于本人而言可以在乘车、旅游等许多时候换来方便,但别人捡了却一无所用,证件上“有图有真相”,没法冒名顶替。第三,无论是派出所还是居委会,都无法证明“我证是我丢”。换言之,老人找到派出所也好,找到居委会也罢,最终也只是走个形式盖个章,但这个章又能证明什么呢?证明老年证的确丢了?还是证明老人没有说谎,情况属实?似乎什么也证明不了。

  由此,证明“我证是我丢”,纯属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这么热的天,让老人来来回回多跑这一趟,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这一职责的民政局干部们,你又于心何忍?

  当然,见惯了“按规定”办事逻辑下的种种麻烦,证明“我证是我丢”也算不上有多少新鲜。这则新闻最大的看点其实在于派出所给民政局的一封信,言语间直指民政局工作人员“纯粹是增加老百姓补办证件的麻烦”。这封信受到了网友的一致点赞,称派出所有“业界良心”、“终于说出了老百姓的心里话”。

  派出所和民政局虽然不存在上下级的隶属关系,但行政级别上的差距是现实存在的。人们更习惯的是“官官相护”,即使有微言,有意见,低级别的部门也万万不敢对高级别的部门口无遮拦公开指责,更何况还以写信的形式,并加盖了公章,那么这已经可以理解为派出所对民政局的公开批评。这一举动,可以说明两个问题:第一,民政局给群众找麻烦的做法,连派出所都看不下去了。第二,在机关作风建设新常态下,部门间互相批评、互相监督的风气正在形成。

  派出所写信批评民政局,虽然不能说这已然成为一种全新的政治生态,不过,哪怕是个例,或者说是点滴改变,也是公众乐于看到的。


浙江工人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有一种麻烦叫证明“我证是我丢” 2015-08-08 2 2015年08月08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