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人日报 数字报纸


00001版:一版要闻

极端天气停课误工如何处理

杭州将召集市民座谈征求意见

  本报讯 记者吴晓静报道 在台风、雨雪冰冻、高温等极端天气下,如何建立停课误工机制?《杭州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网上进行听证。为了进一步提高该办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杭州市还拟定于8月31日下午专门召开市民座谈会再次听取意见和建议。

  据悉,此次座谈会将征集11名市民代表,其中学生家长代表5名、企业主代表2名、企业中层管理人员2名、职工代表2名。报名电话:0571-87110568、87110569。

  根据《办法》,当日22:00前当地气象台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且在22:00维持的,各中小学校(含幼托园所、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统称“学校”)次日上午停课;次日6:00(含6:00)未解除气象灾害红色预警,或当日22:00至次日6:00(含6:00)新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的,学校次日全天停课,并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做好相应安排;6:00以后至上课前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的,学校要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并对延误到校(未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缺课)处理,为学生上学提供交通工具的学校,要落实措施,切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上课期间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的,学校可继续上课,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针对误工处理,《办法》明确,当地气象台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除政府机关和直接保障城市运行的企事业单位外,其他用人单位可采取临时停产、停工、停业等措施。

  职工因气象灾害红色预警造成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不得用法定假日、休息日作补偿,不得以此理由对误工者给予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等。

  在工作时间发出气象灾害红色预警的,用人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停止港口、在建工地等不适合在此气象条件下的户外作业和大型活动。

  《办法》中的“气象灾害红色预警”,指杭州市发布的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高温等红色预警。


浙江工人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极端天气停课误工如何处理 2015-08-27 2 2015年08月2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