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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时尚·美装

千万不可贪恋街边“美瞳”

  ■孙建新 胡市轩

  湖州市市民小婕上个月花30多元从一家小店购买了彩色隐形眼镜,可只戴了一天,眼睛就被磨得又疼又痒,滴眼药水也不管用。去医院检查之后,医生诊断为细菌感染引起的角膜炎,可能是配戴了劣质、不合格的隐形眼镜所致。小婕说本来想戴上这种“美瞳”“秀”一下,让眼睛看起来“更大更闪亮出众”,却没想到因此遭了罪。

  女人天生爱美,都想拥有一双闪亮灵动的大眼睛,这使得“美瞳”近年来在年轻女性中越来越流行,有的人甚至一下子买两三副,用来搭配不同的服装。然而,动辄几百元一副的品牌“美瞳”有些人嫌太贵,她们喜欢在价更廉的小店里购买。据悉,早在前两年,我国已将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纳入角膜接触镜监管范畴,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监管,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一律不得生产和销售该产品。换而言之,街边小店卖“美瞳”的行为属违规经营。此外,小店里低价出售的“美瞳”大多进货渠道不明,有的说是从国外带来的,有的说是从网上批发的,在此很容易买到冒牌货及劣质产品。

  由于目前市场上的“美瞳”质量参差不齐,鱼目混珠,有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美瞳”时,应到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的正规经营者处购买,并注意产品是否有医疗器械的注册证号。另外,配镜前应该先请医师做详细检查,毕竟是戴在眼睛里的东西,还是慎重点比较好。


浙江工人日报 时尚·美装 00003 千万不可贪恋街边“美瞳” 2015-09-02 2 2015年09月0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