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支持工会工作创新发展
■宁波市副市长 李关定
长期以来,宁波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和支持群团工作,从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完善制度、经费保障等各个方面,为群团工作创建有利条件。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工会工作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并对工会等群团组织依法维护职工权益、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等,给予经费支持和保障。
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后,特别是这次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之后,宁波市将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围绕四个方面,认真落实会议精神。
一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健全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协商解决工会提出的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工会组织自身建设等方面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并加强对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在研究出台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政策时,吸收同级工会参加并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二是支持工会在遵守宪法、法律的前提下,依照工会章程,根据广大职工的愿望和要求,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重视发挥工会等群团组织在团结动员群众围绕中心任务建功立业、引导群众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及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推进工会服务职工阵地建设。按照城乡发展整体规划要求,推动将职工活动场所和设施建设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积极为职工群众提供良好的活动环境和条件。对宁波市职工之家、新的宁波市工人疗养院和12个职工集聚地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四是赋予工会更多的资源和手段。支持工会等群团组织依法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把更多的资源与手段赋予群团组织,充分发挥工会组织、阵地、活动等优势,开展诸如和谐企业创建、劳动竞赛、劳模评选等活动,推动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解决。
(记者王海霞 通讯员王志勇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