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榨果蔬汁不得有任何食品添加剂
浙江发布三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本报讯 见习记者王艳报道 到饭店吃饭,“现榨果汁”一直备受争议,这个问题现在有标准答案了。日前,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发布了《现榨果蔬汁、五谷杂粮饮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里面说得清清楚楚。
该标准统一规范了餐饮服务场所现榨果蔬汁、五谷杂粮饮品的产品安全指标、加工制作过程卫生要求。根据标准规定,现榨果蔬汁是餐饮服务场所以新鲜水果或蔬菜为原料现场制作而成,加工过程中不得使用任何食品添加剂;其他采用浓浆、浓缩汁、果蔬粉调配而成的饮料,不得声称为现榨饮品。在产品标识上,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应在餐桌或饮料单等显著位置标识现榨果蔬汁的产品名称、配料等信息。标准立足现榨果蔬汁、五谷杂粮饮品现场制作、现场消费的特点,注重过程控制对于保障产品安全的重要意义,着重对加工场所、设备设施,卫生管理和人员、加工供应过程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等多项内容进行了规定。特别是对储存温度、时间等关键要素有详细规定,如要求现榨果蔬汁饮品应即时供应,不得供应隔顿、隔夜饮品;在10℃~60℃条件下存放的,制作到供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