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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万司法救助金温暖531名受害人

  ■通讯员李洁 记者冯伟祥报道

  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改变了两个家庭的命运。被害人小婷经过3次脑部手术,虽然保住了生命,却成了“植物人”。肇事司机林某被判刑,妻子与他离了婚。法院判决林某赔偿小婷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30多万元。但案子判决后却很难执行下去,林某假释出狱无力支付巨额赔偿。负债累累的小婷家日子过得越来越紧。为解小婷的燃眉之急,执行法官代其申请了执行救助金。

  近日,温岭法院召开关于司法救助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新闻发布会,并现场将2.4万元的救助金发放到5位申请执行人及其家人手中。小婷就是其中一位,母亲陈某代领了6000元的救助金。

  据温岭法院副院长谢文春介绍,该院于2006年设立司法救助基金制度,截至今年8月,已累计对431件执行案件中的531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48万余元。

  据悉,为切实落实司法救助制度,温岭法院着眼于形成长效机制,出台了《关于司法救助基金管理的规定(试行)》,进一步细化司法救助资金的来源、管理、使用,救助资金适用范围和对象,救助的基本原则,救助资金的申请、审批、发放程序等。同时,该院与政法委、残联等部门建立了救助基金之间的联动机制,并于今年4月在设立残疾人司法救助金,让残疾受害方能尽快得到有效的救助,及时消除社会的不安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

  什么人可以申请司法救助金呢?据介绍,如果自己打赢了官司,却因为被告无偿还能力或者找不到被告的人,而自己又处于家庭生活困难的境地,就可以向法院案件执行部门提出申请司法救助金。交通肇事案中很多受害人往往会遇到这种情况,撞人的坐牢了又赔不起,被撞的人耗费大量医药费陷入贫困。这时候,当事人向法院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并提出申请后,法院可予发放司法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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