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闹剧背后的两点反思
微观点:一起工程承包中的纠纷,却人为地与农民工讨薪连在了一起。因为法盲而遭到法律的处罚,让人为之扼腕叹息!
■曾志杨
据媒体报道,9月10日,广州市新会区星汇广场门前上演了一场所谓的“跳楼秀”闹剧,大约20名“民工”拉着“还我血汗钱”等横幅,堵在星汇广场的大门口,不让购物的市民进出;还有男子爬上位于新会区会城街道大新路的星汇广场6楼的玻璃天台顶上,大喊大叫:“还我血汗钱!”并做出要跳楼的样子。
这个消息之所以被称为“闹剧”,原因是农民工被欠薪是子虚乌有的事。实际情况是:工程承包人任某与业主在工程造价上产生纠纷。任某等人认为当初签订的工程造价过低,因为工人工资和材料提价了,所以要求提高工程总造价;而业主方认为,应该按合同办事。这无形中就造成了“欠薪”结果。双方协商未果,任某等人就设法制造“农民工欠薪、讨薪”闹剧,从而扩大影响,制造社会舆论,向政府部门施加压力。
这本是一起工程承包中的纠纷,又怎么与农民工讨薪连在了一起呢?原来任某自作聪明,以为政府重视欠薪问题,以农民工讨薪为由,可以向业主施压,以此迫使业主增加工程造价。于是工头何某交代领班郑某,要他找10个人跟他到新会“干活”。何某还交代:“也不用真的干活,就是去那里坐一坐就行了,还包一顿午餐,只要半天,每人100元。”不用干活半天能有100元收入还有午餐,于是郑某等10人当天上午,搭乘何老板叫来的中巴车,前往新会“干活”去了。
若要问干的是什么活?说来可笑,原来是让他们在星汇广场做堵门口、拉横幅、烧香烧纸等行为,继而又叫两个人上到玻璃天台顶上,大喊大叫,做出要跳楼的样子,制造混乱,扰乱秩序。
堵门、拉横幅、阻拦营业等行为都有扰乱治安之嫌,更不可思议的是,要在高楼上演跳楼闹剧,于是引来围观,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于是闹事行为遭到警察的干预,20多名参与闹事的人员依照参与闹事的程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闹事者本想借农民工之名,达到自己的目的,结果却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结果任某等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任某是此次闹剧的主谋,他被拘留是罪有应得,不值得可怜。倒是那些以100元半天请来的农民工让人为之叹息。他们因为缺乏法律知识,结果被人所利用,并为此付出了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天的代价。
这本来不过是一起工程施工中的普通纠纷而已,结果却演变成了一起刑事案件。观其事件始末,其中有两点值得我们反思:
一是工程纠纷不可绑架农民工。一些所谓的农民工讨薪事件其实是“挂羊头卖狗肉”之举。工程双方在工程款上出现矛盾,于是就拿农民工说事,将讨要工程款演变成讨要欠薪款,于是将农民工当作子弹用,当作盾牌使。他们以为,以农民工讨薪的名义能给政府施加压力,也易于获得社会舆论的同情与支持。这种打着讨薪之名,逞个人私利的做法,其实是一种违法行为,因为它掩盖了矛盾的真相,行的是浑水摸鱼的伎俩。
二是农民工要提高法律意识,切不可为别有用心者所利用。此次事件中有十余名农民工因为扰乱社会秩序被行政拘留15天,不禁让人有“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感慨。要是他们知道堵门、拉横幅、烧香烧纸和跳楼都是违法行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的话,他们还会为了100元钱而冒被拘留的风险吗?从中也告诫我们,维护职工权益,应该致力于法制教育,提高农民工自我保护的意识。否则,因为法盲而遭到法律的处罚,则是一件让人为之扼腕叹息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