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多少“超收返还”在大行其道
■吴杭民
据11月1日《京华时报》报道,贫困地市老办公楼完全够用,又花费2亿元建新楼,全省地税系统60%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超标……近年来,湖北地税系统争相建设超面积豪华办公设施,一些地方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今年下半年以来,湖北地税系统已有包括省地税局原局长在内的100多名干部受到处理。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中央就多次三令五申,严禁各级党政机关兴建豪华楼堂馆所。早在1988年,国务院就颁布实施了《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明确“控制楼堂馆所建设”。此后中央多次下文强调管控“楼堂馆所”。尤其是在2013年7月,中办、国办又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对相关事宜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军令如山”,可为何在一些地方,争相建设超面积豪华办公设施的歪风,却一直在“抬头”呢?这显然反映出执行政令、问责追究之软、之松。
建超面积豪华办公设施动辄数亿元的巨款,钱从何来?湖北地税系统反映出来的问题,无疑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税务系统有“超收税款返还”奖励制度,只要税务部门完成了当年的税费征缴任务,超过的部分,地方财政会按一定的比例返还。据统计,截至2015年9月,仅黄冈市县两级地税部门账上“超收税款返还”的余额超过4亿元,黄冈市地税局开建的“纳税服务综合楼”已支付的1.3亿多元,基本是多年的“超收税款返还”积累。
有钱当然就任性了。可是,“超收税款返还”奖励制度浮出水面,就很是令人“坐立不安”了。
一则,在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处于经济效益滑坡的背景下,税款超收,怎么看都不是一种合理的状态,央视曾曝光过“土匪式”收税的新闻:河北河间黎民居乡政府在让个体户补缴税款时,在原有税款上多加了5000,当问为什么时,他说“税收任务重,加了5000,你有意见么?”个体户没有交这笔款,第二天就从1万2变成了6万,而第三天就直接要贴封条封他的小作坊!那么,“超收税款”都是靠什么手段收上来的?
二则,即使是超收的税款,怎么能返回给相关的征收部门用于挥霍呢?税款取之于民,不是该上交国库、用之于民啊?现在的许多民生工程,不是正缺乏资金吗?
更何况,国家税务总局曾多次强调,各级税务机关要坚持依法征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部分基层单位在年底收入任务压力大的情况下突击收税、寅吃卯粮等现象。仅黄冈市县两级地税部门账上“超收税款返还”的余额就超过4亿元,难道是正常现象?收“过头税”害人害己害长远。害人,害的是纳税人,占用企业资金,影响企业发展;害己,害的是税务自身,因为收“过头税”违背了税法规定和税务部门的工作原则,损害自己的执法者形象;害长远,害的是经济社会长远发展!这种乱征、滥征,以公权力扰乱经济秩序、百姓生活,可谓是危害不浅!
在中央三令五申要求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清费减税的大背景下,那些巨额的“超收税款返还”以及超收税款被用于建设超面积豪华办公设施,显然是极不正常的,折射出中央政令“下有对策”、税收政策随意化等诸多问题。国务院大力要求的简政放权等政策,在不少地方都遭遇了“空文”化对待,而执行力之所以被架空,显然是和局部利益、部门利益的冲动息息相关。对这些暴露出来的问题,唯有从源头上管束住公权力,加大问责力度,才能使其不敢乱伸手,以切实减轻企业的负担。同时,有关部门更应举一反三,仔细梳理,看看还有多少“超收返还”在大行其道?并从根源上力求切实解决、使此类乱象得到有效整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