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提高职工医疗互助报销待遇
已累计为4345名职工发放保障金370余万元
本报讯 毛朝阳、余慧娟、毛彩霞报道 为最大限度地让参保职工得到实惠,日前,衢州市职工互助保障会一届三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衢州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报销待遇的决定》,对原《衢州市职工互助保障实施办法》中规定的保障待遇予以了调整。
在老标准中,个人起付标准为500元,全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具体给付比例为:个人自付部分(社保报销政策范围内)500元~1万元(含)以内的按40%给付保障金;1万元~2万元(含)以内的按50%给付保障金;2万元~5万元(含)以内的按60%给付保障金。
调整的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从2016年1月1日起,原定的500元起付线予以取消,原定的三档报销比例不变;二是在一个互助期内,个人自付金额按报销政策核算少于50元的,按50元支付。这也意味着在新政策下,与之前相同的报销项目里,每位报销的职工比原来多了200元报销额度。
自2013年首次开展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以来,市总工会共开展了两期互助保障活动,参保职工数由6.69万人增加到了14.42万人。截至目前,已累计为4345名职工发放保障金370余万元,有效减轻了患病职工的医疗负担,得到了广大职工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