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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生馆售卡后转让我可以要求退钱吗

  问:我是贵报的读者,姓何。半年前,由于我产后身材严重变形,而在一家养生馆办理了练习瑜伽的会员卡,并交付了一年的会费。近日,准备改行经营其他生意的馆主陈某,将养生馆转让给了李某经营。因我与李某早有积怨,彼此甚至已经水火不容,我不想在该馆继续练习下去,曾要求陈某退回尚未消费的费用并赔偿损失。可陈某认为,其已安排李某承接原有业务,我的健身目的照样能够实现,故其行为并不构成违约,我的请求自然不能成立。那么,我的要求真的是无理吗?

  答:陈某的理由不能成立,你有权要求其退回尚未消费的费用并赔偿损失。

  一方面,陈某无权将你的瑜伽练习服务转让他人。本案涉及到合同的义务转让问题,指的是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债务人将其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地转移给第三人。《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即是说,你与陈某签订瑜伽练习服务合同后,哪怕你依然能够享受到对应的待遇和服务,但陈某要将其服务义务转让给李某,则必须征得你同意。陈某事先未经你许可,且你事后明确反对,也就意味着陈某转让服务义务的行为对你没有法律约束力。鉴于陈某在事实上已经无法弥补,自然构成违约。

  另一方面,陈某侵犯了你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分别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

  再一方面,陈某必须担责。《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你有权要求陈某退回尚未消费的费用。颜东岳


浙江工人日报 时尚·美装 00003 养生馆售卡后转让我可以要求退钱吗 2015-11-11 2 2015年11月11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