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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社会福利院荣膺“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

  本报讯 记者王海霞报道  昨日从省总工会获悉,第十四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结果日前揭晓,嘉兴市社会福利院获“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荣誉称号,全国仅有20家单位获此殊荣。全国总工会将授予这20家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为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激励全国广大职工坚定理想信念,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贡献,今年2月,由全国总工会、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组成的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小组开启第十四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工作。历时8个多月,最终评选出20家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20名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此外,71个单位、87名个人分获“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和“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称号。我省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舟山市普陀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荣获“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称号;上海铁路局杭州站客运值班员章兰、国网舟山供电公司朱家尖供电所东极供电服务站站长蒋海云、中国计量学院标准化学院院长李丹青等荣获“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嘉兴市社会福利院是一家国办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主要承担嘉兴市范围内孤老、孤残和孤儿“抚养、治疗、教育、康复、就业”等社会服务保障工作。近年来,该院积极围绕“以人为本”、“一切为了三孤(孤老、孤残和孤儿)”的办院宗旨,秉承“责任、使命、爱心、奉献”的服务理念,从服务对象需求出发,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提高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孤老、孤残和孤儿的合法权益,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好评。2015年,获得“浙江省第十一届职工职业道德标兵单位”荣誉称号。


浙江工人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嘉兴市社会福利院荣膺“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 2015-11-27 2 2015年11月2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