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420万 善款180亿 福彩530亿 公益金151亿
浙江真是一块仁爱慈善乐土
本报讯 记者吴晓静报道 超过420万人的注册志愿者、180亿元的善款、530亿元的福彩发行、151亿元的公益金……昨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我省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情况,解读《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据悉,我省慈善事业整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据浙江省民政厅副厅长余强介绍,目前,全省101个市、县(市、区)已全部建立慈善总会、红十字等各类慈善组织,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已建立慈善分会(工作站)5629个,企业分会619个,建有慈善超市400余家,各类基金会426家,创新实施了一批具有较大品牌影响力的公益慈善项目。
社会慈善文化也得到进一步传播弘扬,参与慈善捐赠的公民和企业不断增加,志愿者队伍日益壮大,全省拥有注册志愿者超过420万人,并逐步走向专业化和规模化。慈善募款工作卓有成效,过去四年多全省各类慈善组织募集善款超过180亿元,福利彩票发行达530亿元,筹集公益金151亿元。
自2012年以来,在国家有关机构发布的“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报告中,我省有10个城市获得五星级以上慈善城市称号,16个城市榜上有名,数量和比例均居全国前茅。
近日出台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是我省第一个以省政府名义出台的指导、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文件,明确提出了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保障机制。
公信力是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生命力,对此,《实施意见》从三个方面提出了规范要求。包括规范慈善募捐活动,对募捐资格、方式及其程序作出规定,特别是对公开募捐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不具有公募资格的组织开展慈善募捐活动的,必须与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联合开展;规范使用捐赠款物,捐赠人有权查阅捐赠使用情况和受益人信息;强化慈善信息公开,慈善组织应当向社会公开应当公开的信息,慈善组织应通过自身官方网站和浙江阳光慈善网进行信息发布。
在监督管理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四项措施,要求强化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提高慈善行业自律能力,建立慈善领域联合型、行业型组织,建立健全行业标准和行为准则;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支持新闻媒体对慈善违法违规及不良现象和行为进行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慈善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谁登记、谁管理”的原则依法查处。对网络慈善违法行为,由发起的组织或个人住所地的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