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大众创业如火如荼一边是法律禁止性规定
遂昌副县长辞职做电商,是耶非耶
本报讯 见习记者胡翀报道 昨日,新浪、网易、浙江在线等各大门户网站纷纷刊发了一组题为《诸暨副市长辞职下海搞电商》的稿件。一时间“副市长”、“辞职”、“下海”这些抓人眼球的关键词立刻引起了网友、读者的热议。然而,记者经过与报道对象本人联系,发现这些关键词都没错,但内容本身出现了不小偏差。更有不少人士认为,如果此举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应有预防机制加以规范。
报道中所提到的下海搞电商的副市长是诸暨市原副市长叶照辉。公开资料显示, 1978年出生的叶照辉从2011年12月起担任遂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其间,2013年7月起挂职诸暨市副市长,时间为一年。
记者辗转联系到叶照辉本人,对方表示,网络上关于他辞职下海的消息他已经看到了。“对大家的关心表示感谢,但报道中有些信息有点出入,我不是去年辞职的,是今年8月份辞职,10月被批准的。”叶照辉表示。记者查阅了中共诸暨市委干部任免通知,发现去年6月17日因为叶照辉挂职期已满,被诸暨市委建议免去副市长职务,并于6月28日报请诸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叶照辉辞去诸暨市副市长的职务。虽然都为“辞职”,但性质完全不一样,“我实际最终辞去的公职是遂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叶照辉告诉记者。
解释了这个问题后,叶照辉向记者介绍了自己辞职后的动向,“目前,我是以加盟商的形式,参与了诸暨两个电商平台的运营。一个叫村村通,另一家叫蓝莓科技。”由于在外地开会,叶照辉并没有透露更多相关的信息。
年纪轻轻就已官至副县长,如不出意外,叶照辉的仕途应该还能够更进一步。可谁也没有想到,这样一位正当年的副县长,偏偏选择辞职,下海干起了电商。12月2日各大网站转载的这篇文章,倒是如同在平静湖面投下了一枚石块,瞬间激起了层层涟漪。截至发稿时,记者注意到,凤凰网上已有4012名网友浏览了这则新闻,其中331人还留下相关评论。有赞其“敢闯敢为的”,也有质疑其“在体制内攒足了人脉和资源下海捞金的”,更多的是处于观望状态的。
有网友表示,在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背景下,在政策法纪规定的范围内,近年来屡有公务人员辞职下海,其实也没什么值得稀奇的。如果能够带领广大群众通过创业创新,走出一条共同致富的道路,必定也能获取点赞声一片;反之,利用在职时攫取人脉资源,离职后违反相关纪律捞金,即使鼓了自己腰包,相信群众的眼睛也是雪亮的。
记者了解到,按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二条的相关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对此,省委党校教授、党史党建教研部副主任徐彬表示,如今公务员正常流动已成常态,他们也有自主择业的权利,也从侧面反映了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这种正常的政治生态。虽然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从法律层面讲,确实也违反了相关规定:“因为是得罪人的事情,实际操作中,大部分都没有按照法律条文进行。所以我们建议引入相应的领导干部利益回避机制,作为一种预防机制来建立,从而防范这样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