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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理财·消费

警惕商家玩 “文字游戏”

  ■孙建新

  几个月前,湖州中心城区的消费者林女士在“98%的人可望半个月长高3至5厘米”的承诺下,以高价买回某增高贴片一盒,岂料用后全无功效。当其找到商家评理时,对方却笑着说:“没错,只说对98%的人有效,大概你就是那没效的2%。”

  诚信经营,是对经营者最基本的要求。但生活中,一些不良商家玩“文字游戏”误导消费的现象并不鲜见。一天,湖州中心城区的朱女士欲为双胞胎外甥买书包,恰见一文具店门口竖有“优惠酬宾,全场文具用品‘买一送一’”的广告牌。朱女士满心欢喜,只花一只书包的钱,就能得到两只书包,好极了,也巧极了!于是兴致勃勃走向柜台,当即挑了一只价格在100元左右的名牌书包。付完钱,朱女士欲等营业员再送上一只书包,不料递到她手中的却是一只铅笔盒。望着营业员友好的目光,朱女士终究拉不下面子,只能自认倒霉。他们并没有说买一只书包就一定送一只书包啊!送一只铅笔盒,不也是“买一送一”嘛。

  生活中,一些商家的“文字游戏”让消费者防不胜防。比如“定金”与“订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含义截然不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对于“订金”,目前法律上尚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简单来说,消费者交了“定金”,一般不能要求退还,写了“订金”的字样还有协商余地。而一些商家大打折扣,让消费者觉得“机不可失”,忙不迭地下“订金”,商家却在收据上注明“定金”,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应理性看待商家的促销“噱头”,避免落入不法商家设下的“文字陷阱”。


浙江工人日报 理财·消费 00003 警惕商家玩 “文字游戏” 2015-12-25 2 2015年12月2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