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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路桥区法律援助中心倾情维权

为91名民工追回欠薪229万元

  本报讯 记者孟万成 通讯员俞为鹏、李金素报道 “如果没有法律援助,我们真不知道怎么要回自己的血汗钱。”近日,民工苏某激动地对台州市路桥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蒋健说。

  去年5月份,路桥区法律援助中心来了90多名民工的代表苏某,咨询单位拖欠工资之事。苏某说,台州市联丰橡塑有限公司拖欠他们工资达200多万元,现在公司经营不善负债累累,无法支付工资,老板朱先荣又已“跑路”,希望寻求法律援助。路桥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听完讲述后,立即安排两位律师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并马上给他们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接到指派通知书后,援助律师连续加班,准备相关仲裁材料,以最快的工作效率将诉讼材料送往路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诉请要求该公司分别支付给91名民工工资共计200余万元。

  路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该案后,发现祝某、周某等8人已经超过60周岁,决定对上述8人不予受理。援助律师接到不予受理通知书后,及时整理祝某、周某等8人的材料送到路桥区人民法院立案。去年6月初,路桥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要求被告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祝某等8人支付工资合计人民币114755元。路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去年9月份作出仲裁调解书,要求台州市联丰橡塑有限公司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苏某等83人支付工资合计人民币2181923元。

  去年年底,路桥区人民法院将公司的房产拍卖成功,拍卖款可支付民工的全部工资。最终,苏某等91人拿到了2296678元的拖欠工资款,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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