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猛代理省高院院长汪瀚代理省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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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国猛(左)和汪瀚(右),在会议上发言。 记者周金友 摄 |
本报讯 记者周金友报道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昨天在杭州举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决定任命陈国猛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决定任命汪瀚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会议决定,接受齐奇因任职年龄到限辞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接受陈云龙因任职年龄到限辞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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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国猛(左)和汪瀚(右),在会议上发言。 记者周金友 摄 |
本报讯 记者周金友报道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昨天在杭州举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决定任命陈国猛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决定任命汪瀚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会议决定,接受齐奇因任职年龄到限辞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接受陈云龙因任职年龄到限辞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