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劣小麻花“落网”记
□孙建新 沈敏
坑坑洼洼的水泥地面,黑漆漆的墙壁和结着蓬灰的屋顶,不知道烹炸了几次的食用油敞开放置在大铁锅内,整个房间都是一股油腻的怪味……日前,位于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沈湾村的一处麻花(一种油炸类食品)加工“黑作坊”,被长兴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一举捣毁。
据了解,这个无证食品加工“黑作坊”位于当地一出租房内,为搭建的辅助用房,面积大约有200平方米,除一侧隔出的两间卧室,其余都作为加工场所,业主为来自安徽省的一对夫妻。案发当天,当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该作坊还未开工,几箱包装完整的麻花放在业主的小面包车旁,执法人员立即对这批麻花展开了检查。麻花包装袋内的《合格证》信息显示生产商为“嘉兴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16年1月12日”。罗姓女业主辩称这批麻花是自己从该食品生产企业进货销往副食店的,执法人员立即要求其提供相关进货凭证,业主一直支支吾吾,且无法提供从事食品销售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
进入加工区,执法人员看到靠窗有一口烹制大锅,里面的食用油已经变得又浓又黑,呈黏稠状,且散发着一股怪味,一台碾压成型的机器上遍布着油垢和面粉,调味用的白砂糖和用了一半的面粉堆放在墙角,两张木板拼搭的工作台上杂乱地堆放着一些食材。执法人员从货架上找到了一沓沓未使用的包装袋和合格证,上面赫然印着“嘉兴市秀城区某食品厂”、“龙海市某食品有限公司”以及“嘉定区娄塘某食品厂”等字样。当执法人员询问这些包装袋和合格证的来源时,男业主告知包装袋是在市场上购买的,合格证是自己复印的,当麻花加工好后,就用这些包装袋进行包装,并将合格证放置在里面。一包包看上去很“正规”的麻花,就这样销往了周边的小副食店。
执法人员告诉笔者,时下在农村的一些小副食店,由于经营者对进货渠道相对把关不严,这类产品还是有很大的市场的。而像这种黑作坊,不论是从原材料、卫生条件,还是管理方式等等都是不过关的,根本不具备食品加工生产的条件,依法应予以取缔。
目前,该局执法人员已对该“黑作坊”依法予以捣毁查封,对业主的违法行为正在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