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湖州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虞伟瑛就构建更和谐劳动关系建议:
落实激励措施 提升表彰层次
本报讯 见习记者何悦报道 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随着当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企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劳动关系在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对此,省政协委员,湖州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虞伟瑛提出了《关于重视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切实加大领导力度的建议》。
虞伟瑛提到,近年来,劳动关系在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全社会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氛围不浓,对劳动关系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部分企业只重视高端人才,对广大一线技术工人只作为普通劳动力看待,企业劳动争议数量近年来一直居高不下;三是党委政府在推动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出台的政策措施还不多。为此,虞伟瑛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落实激励措施。探索建立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与政府支持政策挂钩的机制,在融资担保、科技服务、转型升级等方面出台政策,对获得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荣誉的单位给予相应的支持,提高企业创建的积极性。
二是提升表彰层次。对获得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的单位,建议由省人民政府直接命名,增强企业参与创建的吸引力。
三是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充分发挥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牵头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