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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总工会劳模积分评价走过两年

劳模荣誉感更强进取心更足

  ■见习记者张泽媛

  “桐庐县总工会创新了劳模管理制度,首推劳模积分评价机制。作为劳模应该在工作中吃苦在前,敢为人先,勇于创新,争当排头兵。劳模应该有压力,这个制度定得好。”桐庐县劳模钱万强发在微信朋友圈的一条信息,引来众多好友为之点赞。

  钱万强所说的劳模积分制,是桐庐县总工会2013年10月出台的一项制度,这项制度以分数量化的形式,对劳动模范的引领示范、岗位作用发挥、社会影响等进行积分制评价。两年多的实践表明,劳模的荣誉感更强了,进取心更足了。

  积分评价打破劳模“一评永逸”现状

  桐庐县总工会向记者提供了一组数据,目前,该县有各级劳模及先进工作者203人,其中全国劳模6人、省级劳模16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省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3人,省级先进3人,共有103位在职劳模奋斗在各自的岗位上。

  据悉,工会对劳模实行积分制评价,在全国尚属首例。说起推行这项制度的初衷,桐庐县总工会主席滕建明告诉记者,劳模是受人尊敬的群体,探索劳模积分制评价办法,最基本的出发点是改变“一评永逸”的现状,促使劳模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对事业、对理想的追求,更好地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评价体系涵盖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劳模积分评价机制如何实施?桐庐县总工会将劳模分为在职和退休两大类。在职劳模又按领导岗位劳模、一线工人劳模、农业劳模分门别类,相应制定积分评定标准,开展生产工作创新活动、帮扶结对、春风行动献爱心等可获得相应加分。退休劳模的积分评定主要为遵守职业道德、参加公益活动等。

  劳模的积分标准采取正面加分形式,积分没有最高分值限制。每年根据积分排序,对积分靠前者进行奖励。桐庐县劳模协会还专门组织人员对劳模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打分,若有虚假,经查实,当年以零分值处理,并连续5年不得申报上级劳模。

  积分制是提醒,更是鞭策

  全国“五一”奖章获得者陈灵,两年来深入山区免费为山区学生上安全教育课共计340堂;桐庐个体户劳模谢志芳,每年带领子女向敬老院送去物资计3.5万余元,今年又向困难劳模送去慰问金3000元;5名名医劳模志愿者赴百江镇为208名村民免费义诊……一次次爱心奉献、一次次辛勤付出,劳模们以自己的行动,向社会传递着正能量。

  “积分制评价是对我们劳模的一种鞭策,让我们时刻铭记作为劳模的本分,爱惜自己的‘羽毛’。”桐庐县万里长运有限公司职工、全国劳动模范赵永红这样说。

  “积分制评价是一种无声的提醒,时刻告诫我们作为劳模应该担当的责任。”省劳动模范倪正刚这样说。

  桐庐县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五水共治”认筹活动中,全县各级劳模主动认筹470多万元,充分发挥了劳模引领示范作用。

  “劳模积分制实施以来,劳模的荣誉感更强了,进取心更足了,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挥的作用,作出的贡献也更加明显了。”滕建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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