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模积分评价的制度善意
■阮向民
为劳模量身定做一套积分评价制度,在有些人看来也许难以理解。因为我们所常见的类似评价体系,都是出于一个目的,那就是选拔群体中的先进。而劳模是公认的先进代表,似乎无须再设计一套体系,对他们的行为作出评价。
这样的观点是否成立?我们不妨从两个观察点来做番评判。
首先,劳模也是人,不可避免地带着人性的弱点。尤其是在荣誉面前,是否会存在松口气、歇歇脚这样的心理,认为自己劳苦功高,萌生“一劳永逸”的想法,甚至出现思想变质。这些假设并非空穴来风,也并非没有先例。其次,劳模是公众的榜样,是公德的标杆,劳模起到的是引领和示范作用,公众总是通过对劳模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来看待社会,来修正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而一旦标杆出现倾斜,那么它给社会给公众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更复杂更有害。
由此,我们需要保持劳模的先进性,需要劳模始终成为公众的标杆。从这个意义上说,劳模积分评价这一全国首创的探索是值得总结和倡导的。当然,劳模积分评价并非就是预防劳模变质的预警机制,它不是一种主观臆想的有罪推论,而是一种充满善意的正面激励。制度的善意鲜明地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劳模积分评价,是一种无声的提醒,让劳模始终铭记自己的荣誉、责任和担当,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和对事业、理想的追求。其二,劳模积分评价,是一种良性的竞争,它提示劳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通过劳模间的积分竞争,相互取长补短,相互学习进步。
事实证明,这项制度也得到了劳模的广泛认同和支持,进一步激发了劳模的荣誉感和进取心。劳模积分表上的每一个分值都传递着社会的正能量,都将化为推动社会前进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