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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职业·技能

技能人才政策小贴士(七)

  十六、我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的情况怎么样?

  职业技能竞赛是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密切结合生产实际开展的、有组织的群众性职业技术技能比赛活动。我省职业技能竞赛分为省、市、县三级,每级分为两类。跨行业(系统)面向社会的为一类竞赛,由同级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单一行业(系统)的为二类竞赛,由行业主管部门或系统牵头组织。省人力社保厅每年组织10个以上职业工种的一类技能大赛和20个以上职业工种的二类技能大赛。从2013年开始,以省政府名义每3年组织一次全省性技能大赛,对在全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类竞赛前五名选手分别给予8万、5万、2万元不等奖励,并授予“浙江省技术能手”称号。

  十七、对我省职业技能竞赛的获奖选手有哪些奖励?

  我省每年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对优胜者可给予表彰和奖励。(一)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各工种获得前五名、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各工种获得前三名的选手,由省人力社保厅授予“浙江省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证书。(二)市(县)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各工种获得前二名和二类竞赛获得第一名的选手,由市(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授予“市(县)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证书。(三)在省级一类比赛前八名、二类比赛前五名,市级一类比赛前三名、二类比赛第一名的选手,按有关资格条件审定后,可破格晋升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对参加省级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优秀选手,还可授予“浙江省首席技师”、“浙江省青年岗位能手”和“浙江省巾帼建功标兵”等相关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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