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舆论关注的一起管辖权异议案有了结果——
绍兴中级法院裁定予以再审
本报讯 记者冯伟祥报道 1月29日,绍兴市民钱智慧收到了绍兴市中级法院的民事裁定书,绍兴市中级法院决定对钱智慧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轻纺城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予以再审。至此,本报舆论关注的这个案子有了结果。
2016年1月11日,本报第2版以《这个案子究竟该归哪家法院管?》为题对此案予以披露。这个舆论关注报道引起绍兴市中级法院院长张宏伟等领导的高度重视。
随后,绍兴市中级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越城法院及该院的上述民事裁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予以再审。据此,该院于1月27日作出了民事裁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注:“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裁定予以再审。
近日,绍兴市中级法院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进行了反馈,再三感谢本报的舆论关注,帮助法院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