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人日报 数字报纸


00004版:工报视野/诗歌专版

防止“先照后证” 改革后的监管真空

我省公布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

  本报讯 见习记者何悦报道 “先照后证”等以降低商事主体登记注册门槛为核心的商事登记制度的启动,简化了审批程序、压缩了办照时间,降低了企业成本,但也不同程度地出现监管真空现象。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由省工商局梳理的《浙江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2015年)》于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印发通知,正式公布并实施。

  《目录》实施后,经营者从事目录审批事项的,可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工商部门将依法核发营业执照。各地各部门将严格按照公布的目录,在工商登记后实施审批,不得擅自设置或变相设置为前置审批。

  《目录》共明确了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211项,涵盖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林业、农业、国土资源、建设、教育、商务、盐务、民政、旅游、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文化广电、卫生、安全生产监督、人防、公安、渔政、气象、烟草、海关、保险、消防、证券等行业和主管部门。同时,《目录》明确了后置审批事项的实施机关和设定依据。


浙江工人日报 工报视野/诗歌专版 00004 防止“先照后证” 改革后的监管真空 2016-02-04 2 2016年02月0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