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鱼”暴利 绝不是一个人在炮制
■阮向民
从2月14日哈尔滨“天价鱼”被江苏游客陈先生微博吐槽后,几乎每天都有新料爆出。被“天价鱼”狠宰一刀的除了江苏的陈先生,还有杭州的杨先生,上海的赵先生、钱先生……他们手上都有一张五位数的“豪华账单”;而介入调查的部门也不光是市场监管一家了,最新的报道是地税局也火线加入。一起消费争执,正在演变为一起公共事件。
值得关注的是,事件的争议早已脱离了究竟是“几斤几两”或者“四、十误听”的问题,一连串的质疑让店家根本无从招架:出售的鳇鱼究竟是否如宣传的那样纯属野生?远远高出市场价的经营行为是否可以简单地判定为“愿买愿卖”而不受《价格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约束?为什么不敢公开当时发生争议的全过程监控视频?
继陈先生后,针对这家涉事饭店的十几份投诉,更是让这起事件不断升级,手撕发票真伪不明、公章不全,餐饮经营许可证早已过期……如今,“天价鱼”饭店被责令停业,但不得不令人深思的是,这样一家问题百出、劣迹斑斑的饭店何以在这么长时间里“生财有道”安然无事?
水至清则无鱼,不难推测,“天价鱼”背后必然有一池浑水。
在这池浑水中,首先被打捞起的“污泥”是旅行社。“天价鱼”饭店之所以来者不拒“刀刀见血”,无一例外地拜导游所赐。一名哈尔滨匿名导游爆料称,自己曾经做过导游,往涉事渔村带人会有60%左右的提成。虽然这一说法尚未得到证实,但毫无疑问的是,旅行社和饭店结成利益共同体是不争的事实。这意味着旅游部门花大力气斩断旅行社和餐饮购物之间利益链条的种种举措,至今还是雷声大、雨点小,远远没有达到制度设计的预期。
再者,“天价鱼”饭店之所以能够存活下来,并且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很难让人相信这是在没人“关照”的“纯天然”状态下“野生”成长的。在当地官方发布的信息中,承认了市场监管存在一些问题,这不痛不痒的检讨很难得到公众的信服和谅解。在陈先生爆料后,当时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结论是“明码标价不违规”。让人生疑的是,暴利是被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所明令禁止的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更是明确了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作为市场监管部门难道不了解当地鳇鱼的行情?或者不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另外,事发当场110“叼烟出警”被指“拉偏架”,至今也没有一个说法。
当然,我们没有证据证明这家“天价鱼”饭店与有关部门存在某种默契甚至利益输送,但白纸黑字的十几份投诉信,以及这家饭店长期处于“野生状态”无人管束的现实,想让公众不生疑,恐怕也难。常识告诉我们,任何时候,暴利都不可能是独家买卖,暴利绝不是一个人在炮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