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还逃匿,该判!
“老赖”葛广中获刑一年半
本报讯 记者孟万成 通讯员黄俊剑、叶文兴报道 长期拖欠工人工资,在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以逃匿的方式拒不支付。日前,一名恶意欠薪的老板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获刑一年零六个月。
这名“老赖”老板葛广中是安徽人,2014年8月,承包了丽水市万地商会大厦外墙玻璃幕墙分项安装工程,并先后雇请了耿纪强等8名工人。2015年2月,工程完工后,工程发包方与葛结算支付了全部工程款,但葛在收到工程款后,却仍然拖欠耿纪强等8名工人工资共计114957元。经耿纪强等工人多次催要,葛仍拒不支付,并逃匿到上海浦东。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接到耿纪强等工人举报欠薪问题后,多次联系葛广中催讨,并书面通知责令其限期支付,但葛置之不理,继续逃匿隐藏。之后,丽水市人力社保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5年10月2日,被告人葛广中在上海浦东被警方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葛广中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而拒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近日,莲都法院一审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葛广中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处罚金6万元,并责令如数支付耿纪强等8名工人的工资。